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1 | 云林许准(保)〔2024〕130号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11533001015257589D | 天德华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隆阳区潞江镇丛岗村自然能提水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意隆阳区潞江镇丛岗村自然能提水项目(二期)占用隆阳区潞江镇境内集体林地0.0820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0.0041公顷,经济林林地0.0574公顷,其他林地0.020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0205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0410公顷,其他林地0.0205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Ⅳ级保护林地。 | 2024-9-14 | 2024-9-14 | 2026-9-14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