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1 | 保林草许准 〔2020〕13号 |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 91530521MA6MEJJW9L | 唐忠昆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八期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5.8943公顷。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八期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5.8943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3.1328公顷、用材林林地2.4568公顷、经济林林地0.0242公顷、其他林地0.280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5.6138公顷、其他林地0.2805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3.3273公顷、Ⅳ级保护林地2.5670公顷;按权属分:甸阳镇蒋家村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3.2935公顷、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1.3317公顷、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7898公顷,旧城乡芭蕉林村和尚田小组集体林地0.1572公顷、四争地小组小组集体林地0.0970公顷、小中山小组集体林地0.2251公顷。临时占用林地用途为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驻地。 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 |
2020-5-18 | 2020-5-18 | 2022-5-17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
2 | 保林草许准 〔2020〕14号 |
施甸县惠泽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1153302201525912XA | 段涛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施甸县 寺等水库工程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9.0843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1.0194公顷、用材林林地5.5353公顷、经济林林地1.5821公顷、其他林地0.9475公顷。按权属分:临时占用仁和镇菠萝登村大松林小组0.2013公顷、石头路小组集体林地2.4375公顷、肖家小组集体林地0.5487公顷,复兴村翠岩一组集体林地2.4809公顷、大山凹小组集体林地0.3354公顷、小东山一组集体林地1.2609公顷、鲁寨小组集体林地1.8196公顷。 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 |
2020-5-20 | 2020-5-20 | 2022-5-19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