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保山市认真落实中央及各级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深化供给侧改革,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目标,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五县(区)能源消费呈二增三减,能源消费不平衡。
一、规上工业能源消费基本情况
(一)全市规上工业消费三大门类发展不平衡,采矿业消费增长明显。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能源消费58.3万吨标准煤(等价热值,下同),同比下降0.1%。其中:采矿业能源消费1.1万吨标准煤,上升34.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的2%;制造业能源消费52.3万吨标准煤,下降1.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的89.9%;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供应业能源消费4.7万吨标准煤,上升9.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的8.1%。
(二)六大高耗能行业比重偏高,增幅呈小幅下降态势。一季度,保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六大高耗能企业74户,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9%,能源消费达到44.9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的77.1%,下降9%。
(三)五县(区)能源消费呈二增三减,能源消费不平衡。一季度,隆阳区能源消费14.9万吨标准煤,下降3.6%,施甸县能源消费8.9万吨标准煤,下降1.9%;腾冲市能源消费3.1万吨标准煤,下降64.2%;龙陵县能源消费24.7万吨标准煤,上升23.7%;昌宁县能源消费6.7万吨标准煤,上升29.6%。
二、规模上工业能源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节能降耗投入资金不足,设备更新改造迟缓。二是企业节能降耗意识不强,节能观念差。三是管理不到位,能源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
(二)节能降耗的空间缩小 。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全市企业节能降耗力度还不够明显。主要原因:一是进行技术改造也只能是局部的或某个环节上的,节能作用不明显,节能余地不大;二是企业大多是中型以下传统企业,此类企业能源消费量本身较少,节能空间已很小。
三、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的建议
(一)抓建设、调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能源的高度依赖度。一是以技术创新为抓手,抓好重点项目跟踪落实,提高工业竞争力,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二是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工业发展重心,走工业用能高起点,结构节能是根本的发展道路。严控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降低高耗能产业的结构比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优质产业。
(二)按照能源生产供应状况和合理用能要求,提高能源利用率,将工业产业结构发展的重点,放在低耗能和高增加值的行业与产品上,重视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在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使生产所需能源更加优质化。积极调整工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低耗能高效益的环保产业,以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一是抓好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跟踪监测工作,及时了解企业节能动态,跟踪企业节能管理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及节能效益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发展政策,并切实贯彻落实。二是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制定节能降耗奖惩政策,以经济手段推进节能降耗,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奖优罚劣,以法律手段推进节能降耗;依法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企业和单位做好节能降耗各项工作。各级职能管理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能情况及时跟踪监测,做好做实调控预案,以确保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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