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的部署要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保交楼、稳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当前“保交楼”略见成效,同时益于三季度旅游地产的强劲增长,市场信心略有恢复,全市房地产温和下跌,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均呈下降趋势,降幅逐月收窄。
一、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持续下降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降幅持续收窄
2022年1-10月,全市地产开发投资112.31亿元,同比下降33.7%,降幅分别较上半年和三季度收窄9.8和收窄7个百分点。
从工程用途看,2022年1-10月,住宅投资100.58亿元,同比下降26.63%,占开发投资的89.6%。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投资下降5.9%,下拉开发投资1.5个百分点;90-144平方米住宅同比下降24.8%,下拉开发投资10.6个百分点;144平方米以上住宅同比下降46.2%,下拉开发投资14.5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隆阳区完成投资额为32.7亿元,同比下降50%,腾冲市完成投资额69亿元,同比下降25.5%,可以看出由于旅游业的短暂复苏,旅游地产公司占比较高的腾冲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收窄势头强劲,相对的以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为主导的隆阳区房地产开发投资仍然维持较大幅度的下跌。
(二)商品房销售持续下行,降幅逐步收窄
进入7月份,销售行情得益于腾冲市旅游地产的强劲增长延续下来,同比降幅进一步收窄。1-10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2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2%,降幅分别较上半年和三季度收窄15.4和扩大0.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84.81亿元,同比下降24.8%,降幅分别较上半年和三季度收窄17.8个百分点和0.9个百分点。
三季度,随着夏季旅游地产的热销及其带动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上升,各地房地产销售数据均有上升,最具代表性的是7月份的上涨,保山市7月份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0%,相比6月份本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11.6个百分点。其中,隆阳区同比下降23.1%,降幅收窄1.9个百分点;施甸县同比下降35.3%,降幅收窄11个百分点;腾冲市同比下降30.3%,降幅收窄17.9个百分点;龙陵县上升63.8%,增幅扩大1.4个百分点;昌宁县上升11.2%,增幅扩大4.1个百分点。
(三)到位资金降幅持续扩大,资金压力尚未缓解
今年以来,商品房销售整体下行明显,企业回款能力下降,到位资金受到影响。前三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83.96亿元,同比下降41.1%,降幅分别较上半年和三季度分别收窄7.2和3.4个百分点。
二、当前市场形势分析及趋势预测
从项目投资及开发情况看,新入库项目“少弱小”,导致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持续下行。2022年1-10月,全市新入库房地产项目仅7个,同比下降53.3%,入库项目体量均小于去年同期水平。且从项目现场的开工情况对比,施工进度明显较去年入库项目同期滞后。通过对比主要在库和新入库大中型项目的完成投资额填报材料,2022年1-10月完成投资额相较于去年同期水平,在数量上减少的同时,存在质量上的下降,不论是从项目施工结构、现场施工进度和真实的完成投资情况上,都存在不同程度地萎缩。
从项目销售及市场情况看,七月份时旅游地产的销售上升对改善性住房和刚性住房需求起到了一定的刺激作用,但从房屋销售的基本层面和长期趋势看,这一波刺激效果有限。根据过去五年每年四季度的季节性变动情况,四季度占全年销售面积的20.5%,预测全年销售面积约为1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11%。
从市统计局近期组织的对龙陵、隆阳区的六家典型房地产企业典型调查看,龙陵县的主要项目得益于良好的销售情况和项目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开发运营情况良好,但是也面临着建设成本的上涨带来的资金压力;相比之下隆阳区主要房地产企业困境更为明显,由于销售回款滞后,两家主要企业计划内的开发地块都出现了开发滞后的情况,已经对管理层和销售人员进行了一到两轮的优化。对于市场的预期,企业都一致认为下半年市场将继续维持平稳状态,虽然自己的定价策略是维持现有销售价格不变,但是表现出了不同程度地对恶性价格竞争的忧虑。所有参与调查的企业都表现出了对于资金紧张的预期,并建议主管部门在融资上给予企业更大的支持。只有先解决房企自身的问题,才能带动市场回暖,市场回暖带来的信心才能进一步提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意愿。
三、建议
(一)继续加大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
一是在“保交楼”前提下,相关部门要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促进房企资金良性循环。二是金融机构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确保满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住房贷款应贷尽贷、快速发放,缓解企业融资压力,稳妥化解房企债务风险,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商品房销售市场平稳运行。
(二)指导房地产企业优化产品结构
通过在原则范围内对项目的审批情况,改变新开发楼盘的住宅项目低层联排建筑比例的限制,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楼盘产品结构,释放改善性需求。
(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价格变动行为的关注,谨防发生价格上的恶性竞争,挫伤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