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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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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

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根据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7544个,比2018年末增加10870个,增长65.2%;产业活动单位33913个,增加11045个,增长48.3%;个体经营户169841个,增加48696个,增长40.2%(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7544

100

  企业法人

22382

81.3

  机关、事业法人

1364

5

  社会团体

358

1.3

其他法人

3440

12.5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913

100

第二产业

5363

15.8

第三产业

28550

84.2

三、个体经营户

169841

100

第二产业

13276

7.8

第三产业

156565

92.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9904个,占36.0%;租赁和商务服务3433个,占12.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431个,占8.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8962个,占64.2%;住宿和餐饮业20349个,占12.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667个,占6.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7544

100

169841

100

农、林、牧、渔业*

480

1.7

1128

0.7

采矿业

142

0.5

60

0.04

制造业

2106

7.7

8908

5.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6

0.6

22

0.01

建筑业

2100

7.6

4499

2.7

批发和零售业

9904

36.0

108962

6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3

2.1

8830

5.2

住宿和餐饮业

917

3.3

20349

12.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8

2.2

897

0.5

金融业

64

0.2

-

-

房地产业

800

2.9

164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33

12.5

3134

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76

3.9

453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6

0.9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83

3.9

10667

6.3

教育

544

2.0

127

0.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396

1.4

781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5

1.7

859

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431

8.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60507人,比2018年末增加52818人,增长17.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8465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07791人,减少18415人,下降14.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52716人,增加71233人,增长39.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1663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991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54120人,占15.0%;批发和零售业50525人,占14.0%;制造业45519人,占12.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4506人,占58.2%;住宿和餐饮业48350人,占13.8%;制造业26427人,占7.5%(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360507

158465

351663

169913

农、林、牧、渔业*

2667

1081

1698

748

采矿业

3783

677

195

25

制造业

45519

18515

26427

92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92

1211

77

13

建筑业

54120

14706

18221

3198

批发和零售业

50525

22581

204506

10248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883

2769

14299

4343

住宿和餐饮业

9503

6203

48350

2964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53

1668

2068

946

金融业

10628

5551

-

-

房地产业

9825

4656

260

12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266

9911

6208

209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991

3196

1229

53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34

2766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956

3403

22294

12958

教育

38090

24693

125

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470

16757

2664

206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34

1850

3042

148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268

1627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不包含省级分劈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88.7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873.53亿元,增长85.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75.57亿元,增加674.06亿元,增长56.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13.21亿元,增加3199.47亿元,增长96.6%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445.7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934.61亿元,增长77.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32.04亿元,增加218.79亿元,增长26.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413.74亿元,增加1715.82亿元,增长101.1%。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787.43亿元,比2018年增加632.04亿元,增长54.7%。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911.70亿元,增加200.70亿元,增长28.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875.73亿元,增加431.34亿元,增长97.1%(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388.78

4445.78

1787.43

农、林、牧、渔业*(辅助性活动

17.68

6.54

8.09

采矿业

129.18

69.25

31.68

制造业

644.81

276.72

593.2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84.53

466.40

115.42

建筑业

317.05

219.67

171.34

批发和零售业

366.41

177.81

514.9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09.45

249.77

37.37

住宿和餐饮业

60.03

31.31

16.9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9.56

51.54

34.12

房地产业

970.77

781.37

109.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48.39

1527.85

80.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49

21.14

18.3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47.32

248.92

17.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37

8.69

14.73

教育

159.46

27.56

8.2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8.59

63.71

9.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58

14.65

6.7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09.11

202.88

0.0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