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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6-1/20250422-00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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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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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

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


根据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县(市、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分地区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隆阳区10165个,占36.9%;腾冲市9748个,占35.4%;昌宁县3187个,占11.6%。按县(市、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县(市、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7544

100

33913




100

隆阳区

10165

36.9

12056

35.6

施甸县

1829

6.6

2582




7.6

腾冲市

9748

35.4

11904

35.1

龙陵县

2615

9.5

3328




9.8

昌宁县

3187

11.6

4043

11.9

二、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隆阳区154085人,占42.7%;腾冲市105851人,占29.4%;昌宁县44680人,占12.4%。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60507

158465

隆阳区

154085

70054

施甸县

23584

11167

腾冲市

105851

46130

龙陵县

32307

13415

昌宁县

44680

17699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