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资料显示:2019年一季度,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5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高于全省0.9个百分点,排全省第4位,实现平稳增长。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看,一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2.1亿元,同比增长12.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4亿元,增长11.1%。
按消费形态看,一季度,餐饮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13.4%;商品零售48.2亿元,增长11.7%。
从县(市、区)看:隆阳区完成34亿元,增长12%;施甸县完成5.1亿元,增长12%;腾冲市完成9.4亿元,增长11.9%;龙陵县完成4.9亿元,增长11.9%;昌宁县完成5.1亿元,增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