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6-1/2026090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发布日期
  • 2026-09-0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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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5年平均工资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审定并反馈,2025年保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0017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7270元。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含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2)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为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计算范围。

2.统计范围

劳动工资统计是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和工资情况,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1)城镇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内资企业中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包括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除私营单位以外的内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港澳台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3.登记注册划分标准

在劳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城镇私营和非私营法人单位的划分,自2023年起,按照《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执行新的登记注册统计类别(详见官网https://www.stats.gov.cn/sj/tjbz/gjtjbz/202302/t20230213_1902786.html)。

4.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