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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
2.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3.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给市、县两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2.收集、整理有关产业发展数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服务业和贸经统计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准提升统计监测服务质效。探索构建全面、立体、动态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用数据变化及时反映经济运行趋势和存在问题,客观评价全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密切关注主要经济指标动态变化,定期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深入解读全市经济运行亮点。完善保山市统计监测联动会商机制,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做好高质量发展评价,加强对全市高质量发展中短板弱项指标的跟踪监测。加强统计监测,围绕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开展监测分析。加强民生领域统计监测,围绕文化产业、就业增收、公共服务等发展情况开展探索性研究;持续开展妇女儿童两纲、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等领域统计监测和社会民生热点重点选题调研。
2.扎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聚焦统计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扎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推动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各级各部门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认同感”。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事项,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完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信息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
3.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高质量组织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落实好普查成果发布、资料开发应用。抓好文件归档,及时整理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各类文件,认真总结分析本次普查工作开展的先进经验,再梳理再总结,形成普查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为今后普查工作开展提供探索性意见建议。抓好数据分析,按照“五经普”方案要求,省局统一部署,深度开展和四经普数据的对比研究,认真做好数据评估分析,通过对普查登记数据的全面对比分析,为摸清全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奠定了基础;充分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获取的数据资料,对全市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展深入系统的分析研究,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同时完成《保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编辑和出版等工作。
4.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认真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要求,稳妥有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优化协同高效。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统计干部思想认知、拓展知识体系、增强能力素养。更好发挥实干实绩选人用人的风向标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为干部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坚持全面从严、刚柔相济,将严的主基调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要加强专业化建设,以培养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人才为目标,以完善人才配置、提升专业能力、增强综合素质、保障数据质量、推进改革创新为总要求,统筹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5.全面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统计工作。夯实组织基础,探索党建和统计业务深度融合的路径。激励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先进标杆立起来、把先进形象树起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震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强化阵地管控,及时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87,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87,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2,500元,同比下降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87,000元,其中:本年收入5,387,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87,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2,500元,同比下降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87,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8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500元,同比下降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4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44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0,000元,同比下降32.31%,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支出由科室预留,不再列入项目支出,同时2025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为对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应用,所需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5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585,700元,主要用于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支出;
20105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支出97,5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统计业务中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4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相关支出;
20105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支出377,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7,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次,共计接待88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5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保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绩效目标:将普查资料归档,编写印刷五经普年鉴,分析研究应用,对本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总结。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多阶段、分层、概率比例的方法进行抽样设计,住户为最终抽样单位进行登记,采取电子化的数据采集方式。由调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推动公共资源精准分配等方面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6,600元,较上年减少26,300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按照严控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压减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2,371,697.59元,其中,流动资产14,319.19元,固定资产2,196,17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1,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63.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