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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统计局作为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统计执法支队)、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普查和统计信息化管理科、服务业统计科。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保山市统计普查中心的批复》(保编办〔2020〕79号)精神,保山市统计局下设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保山市统计普查中心,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统计职能作用。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全面加强基层党建,锻造过硬基层党组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改进作风,继续抓好清廉单位建设。
2.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统计法治监督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生态。做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深入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联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监督利剑作用,持续做好统计违法案件处分处理建议提出和联合惩戒。
3.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持续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数据质量核查评估和资料开发等工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保山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坚持统计服务决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统计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高统计分析前瞻性、有效性。围绕经济指标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统计调查,及时反馈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为决策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推动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更好满足社会需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89,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89,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82,400元,同比下降4.7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人,相应减少了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89,500元,其中:本年收入5,689,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9,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82,400元,同比下降4.7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人,相应减少了人员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89,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689,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39,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6,700元,同比下降6.78%,主要原因为减少1人,相应减少了人员经费;项目支出6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300元,同比增长14.90%,主要原因为2024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数据录入年份,故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5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657,300元,主要用于单位维持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0105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统计业务中的临聘人员工资支出;
20105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65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车费等支出;
20105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支出394,5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失业保险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2,10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0,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0,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0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0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元,较上年减少19,000元,下降27.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24次,共计接待约89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元,下降33.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较上年减少18,000元,下降33.9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为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绩效目标:2024年经济普查业务涉及全市范围内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此次经济普查涉及保山市957个普查区、1,383个普查小区和28,678个建筑物。通过2,969名普查“两员”对5,1101家单位和189,886家个体户进行逐一清查、普查登记。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山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2,900元,较上年减少77,300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分析:按照严控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压减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2,362,334.04元,其中,流动资产11,755.64元,固定资产2,189,378.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1,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859.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