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645-5-/2020-0603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衔接资金项目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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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方案

保山市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东西部扶贫协作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开组办〔2020〕3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沪滇扶贫协作工作,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保山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密切与上海市闵行区的对接沟通,结合闵行区在人才、金融、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立足保山发展的需要,在产业合作、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培养、劳务协作、消费扶贫、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加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力度,巩固沪滇扶贫协作成果,为保山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确保隆阳区、施甸县如期脱贫摘帽,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确保全市高质量整体性脱贫”的总体工作目标,因户因人补齐全市2761户10164名剩余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到户到人短板和弱项,确保6月底前达到脱贫退出标准,年末实现高质量脱贫,全面完成沪滇扶贫协作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对接调研。紧紧抓住闵保两地扶贫协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年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闵行区调研对接工作不少于1次,召开闵行·保山扶贫协作联席会议不低于2次、两地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不低于1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驻沪联络处)

2.强化工作部署。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沪滇扶贫协作工作不少于1次,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工作推进会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二)开展人才交流

1.选派挂职干部。一是加强两地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实际需求,选派8名干部到上海市及闵行区挂职锻炼;二是选派5名干部到保山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挂职锻炼1年,协助开展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选派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东部对口帮扶地区在教育、医疗方面优势,结合保山的需求,选派20名以上医生和教师到上海跟岗研修学习;选派20名以上法官到闵行区跟班挂职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3.开展干部培训。赴上海举办专题培训班16期,每期7天,共640人。具体为: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2期,每期40人,共80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班1期,共40人;劳务协作培训班1期,共40人;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2期,每期40人,共80人;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共40人;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训班2期,每期40人,共80人;中青年干部创新意识培养培训班1期,共40人;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1期,共40人;中心校校长和市级高中化学学科及骨干教师培训班2期,每期40人,共80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每期40人,共80人;卫健系统(市、县、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1期,共4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驻沪联络处、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保山一中)

4.开展学习交流。赴闵行区开展学习交流4期,共270人。乡村振兴暨农村综合管理、新农村建设等实地学习交流活动1期,共40人;闵·保青少年手拉手活动1期,共40人;青年(大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共50人;农特产品加工与营销专题培训班1期,共40人;技能提升“肩并肩”活动,50人次;咖啡技师培训交流及研学手挽手活动,50人次;文旅宣传、农特产品推荐及招商推介活动1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

4.加强组织保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人才选派管理文件的通知》(组通字﹝2018﹞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援滇挂职干部管理服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云组通﹝2018﹞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外来滇挂职干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云组发电﹝2018﹞34号)及《保山市引进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办发﹝2019﹞4号),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做好生活保障,做细服务工作,促进其作用发挥,推动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三)加强资金管理

以项目为抓手,以资金管理为重点,严格执行《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力度,严格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长期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四)开展产业合作

1.加强产业合作。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落实优惠支持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动员上海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来保投资兴业,实现投资企业数、实际投资额、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和社会帮扶资金数比上年有一定幅度增长。(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驻沪联络处、市远乡谷农业公司,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2.加大消费扶贫。加强与闵行区工作对接,把消费扶贫作为沪滇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以“10.17”全国扶贫日等节点为契机,积极组织保山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商品洽谈展销会”和“闵行区对口支援地区优质产品展示展销会”。通过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馆等方式,大力开展农特产品“四进”工作(即进机关、进商超、进社区、进企业),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助销优质农特产品,实现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驻沪联络处、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远乡谷农业公司,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五)推进劳务协作

1.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口信息,充分发挥沪滇扶贫协作机制平台作用,运用好2018、2019年组织外出务工的人脉资源,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跟踪调查服务,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扎实开展好2020年赴上海145人、省内就地就业3651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完成省级下达计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2.严格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主动对接上海市各相关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宣传发动贫困学生到上海读书学习,完成国家下达计划。同时,帮助提供就业信息,做好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六)深化携手奔小康行动

1.加强对接调研。一区三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到结对地区协调对接扶贫工作不少于1次,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争取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基层党建、社会管理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责任单位: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2.深化携手奔小康。积极协调脱贫攻坚任务重、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的贫困乡村与闵行区镇(街道)、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3.强化部门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与闵行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文旅、科技、教育、卫健、人社、法院等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好学校、医院结对帮扶工作,充分利用帮扶单位教育、卫生、先进理念、人才技术、经验等优势,培养技术人才,提高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院等)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沪滇扶贫协作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加强与闵行区相关帮扶单位的对接联系、主动汇报、沟通协商帮扶工作,并认真落实帮扶事项。

(三)宣传总结。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挖掘沪滇扶贫协作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带动的效果,宣传典型人物、典型案例,从5月开始每县(区)每月报送典型事例不少于1篇,市级相关单位也要及时总结报送典型事例。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每次互访交流必须形成工作简报(含图片及文档资料),报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成时限。各县(区)、市级相关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于5月15前报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报市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