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
奖补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114号),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718.8万元,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已全部安排到县。现将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补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县(市、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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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资金下达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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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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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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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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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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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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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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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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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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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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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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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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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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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