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
整合涉农资金指标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整合〔2018〕18号),省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4546万元,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已全部切块安排到县。现将提前下达的2019年第二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指标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县(区)名称
|
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总额(万元)
|
合计
|
4546
|
隆阳区
|
1304
|
施甸县
|
1650
|
龙陵县
|
639
|
昌宁县
|
953
|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