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35号),省提前下达我市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724万元,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市级制发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整合〔2019〕30号),已将资金指标全额下达到县。现将提前下达的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26。
县(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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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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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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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发展资金下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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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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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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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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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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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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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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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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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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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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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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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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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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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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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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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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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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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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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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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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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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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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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