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34号),省提前下达我市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0万元,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市级制发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整合〔2019〕31号),已将资金指标全额下达到县。现将提前下达的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26。
县(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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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下达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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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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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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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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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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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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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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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