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美丽乡村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美丽乡村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1〕92号),市本级安排经费50万元,专项用于和顺镇水碓村美丽乡村建设。现予以公示,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26。
县(市)名称 |
市级资金(万元) |
备注 |
腾冲市 |
50 |
和顺镇水碓村美丽乡村建设 |
合计 |
50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