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全力营造和谐信访氛围,8月11日,保山市信访局联合隆阳区信访局分别在青华海、五洲国际广场同时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云南省信访条例》系列宣传活动,现场答疑释惑,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今年来,保山市以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和《云南省信访条例》颁布实施3周年为契机,把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作为深化“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纸、电、网、微”齐上阵,通过报纸刊载、广播电视播报、纸质宣传、干部培训等方式,推进《信访条例》进机关、下基层、入人心。
广大群众纷纷表示,信访部门通过这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真正把《信访条例》送到群众中去,真正让群众有法可学、有法可用、有法可依,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加深了对《信访条例》的了解,知道了遇到问题该怎么找、怎么办,个人合法权益该怎么维护等,效果很好。
通过持续有效宣传,既提高了各级干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的能力,又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意识,对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氛围,稳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高服务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下步工作中,保山市将持续推进《信访条例》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信访部门、信访干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职能作用,努力当好“连心桥”上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