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保山市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1年第八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保山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切实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坤芹主持会议并作专题发言。局党组班子成员陈永华、王保亮、付成刚、周宗正及部分科室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条例》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方案》切中要害,对症下药,对干部政策宣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具有积极作用,要坚决贯彻执行到位。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方案》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学习宣传中坚持实践实干,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秉持“有为才会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工作思路,选好用好信访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服从组织,爱护集体;要不断完善制度,深刻汲取“3·29”专案教训,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条例》为我们做好组织工作,准确定位组织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方向,《方案》解决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将为保山打造“两区一地”以及全市信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