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我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省、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我局信息报送工作。凡属制度条例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和更新。
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科室信息公开。
2.法规公文公开。
3.信访指南公开。
4.部门信息。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
5.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自评报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6.网上信访。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公开形式
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保山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信访,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和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网上信访工作的指导,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科学安排,注重效果。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信访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