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7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保山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措施及任务分解
(一)全面实施“一网通办”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积极推行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数量2018年年底达到75%、2019年年底达到85%(市级不低于90%)、2020年年底达到95%以上,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服务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按年度任务完成)
(二)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
通过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确保办理事项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做到一次办结。全市各级“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2018年年底达到85%、2019年年底达到95%。(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服务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按年度任务完成)
(三)全面实施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
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实现群众办事同城可办、就近可办、多点可办。配合各级编办分类分批集中公布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服务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8年10 月30 日前公布第一批清单,2019年6月30日前公布第二批清单,2019年12 月31日前公布第三批清单,2020年12月31日前全市各级政务事项95%以上达到网上办、一次办)
(四)严控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
配合各级编办清理规范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公共安全外,凡属企业经营中自主决定事项、市场调节事项一律不得强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专家论证、听证、培训等全部取消。将属于投资项目管理范围的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等中介服务事项和投资审批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服务机构,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办理进程。(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中介超市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不断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完善软硬件设施,全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水、电、气供应等公用事业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可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根据需要配备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员,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无障碍。(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科、审批服务科、中介超市管理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9年6月20日前)
(六)实行“5+X”政务服务工作模式
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采取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及根据群众预约时间开通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在春节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节假日,要根据群众需求,适时开通婚姻登记、社会保险缴纳、就失业服务、身份证办理等与外出务工人员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服务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9 年 6 月20日前)
(七)推进信息网络整合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推进步伐,配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统一CA认证体系,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要求各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尽快向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扩大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税务等重点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需求。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和评估审批服务办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办理流程,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科、审批服务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八)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
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推进“一号响应”“一站式服务”。根据《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保山市政务热线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双向对接、双向整合”的原则,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整合范围、整合方法及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动热线整合工作落实。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包括“96128”在内的其他热线原则上整合统一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确需保留的热线,要将接件受理、办理情况等数据汇总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强化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功能,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技术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9年6月20日前)
(九)大幅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级和隆阳区、腾冲市要先行采取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各县(市、区)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可利用银行、邮政等网点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在村委会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区,要利用传统集市、民族民间节日、欢庆活动等时间节点,为群众集中提供服务。(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服务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9 年 6 月20日前)
(十)推动中介服务规范化、透明化
扩大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服务范围,将中介超市服务覆盖范围由投资审批扩大为各类行政审批,从源头上解决中介机构“入驻实力不强、信誉不高、种类不全、数量不足”的问题。实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开放式动态管理。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受区域、行业、规模等限制,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信息评价,结合中介机构诚信竞争、服务评价等相关信用信息,全面推行中介服务公开承诺制、执业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合同管理制、收费公示制、“不良信用”和“黑名单”信用公示制度。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中介服务机构清退淘汰、联动惩戒和退出机制,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中介超市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十一)改革政府审批支持方式
进一步明确进入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事项。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金购买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中介服务费预算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且按规定不需要公开招标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选取;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和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原各单位和各行业建立的中介机构库一律取消。强化中介服务费用监管。采购单位应严格落实做好市场调查合理确定中介服务费用的规定,定价不得高于国家标准收费(市场价)的80%但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的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国家标准收费(市场价)但不得低于80%、最低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标准收费(市场价)80%但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40%和成本价。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确需委托技术性服务活动的,必须采取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责任单位、科室: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中介超市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政务督查科;完成时限:2019年12月20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审批服务科,具体负责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要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各责任科室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已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中出现或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建立健全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多渠道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