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980172-X-/2023-040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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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中心各窗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16号),现将2023年清明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5日放假调休,共1天。46日(星期四)上班。

 二、各窗口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放假离开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的电源,锁好办公桌柜,确保安全。

 三、假期结束请各窗口按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严禁出现窗口空岗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