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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0〕50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20〕52号)、《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独立设置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批复》(保编办〔2021〕37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的批复》(保编办〔2021〕69号)文件明确的职能,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所属事业单位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能分别是: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在保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承担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及维护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自身建设有关工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接受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和举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查。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政府下达的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集中服务有效形成,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平台100%覆盖。
2.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二是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制发落实《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常态化巡检机制》,对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巡检,以问题整改和法规制度的执行推进交易服务工作。三是取消现场报名和标书收费。
3.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采购流程不断规范。强化政府采购和出让代理,降低采购成本。
4.大力推进政务热线平台建设,诉求渠道不断畅通。12345热线平台始终坚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工作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责任落实,平台服务质效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细化措施,工单办理质量持续提升。二是突出重点,涉旅诉求接办质效持续提升。三是强化联动,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制定执行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运实施方案和分流转办工作规则,建立会商交流机制,实现三方通话(诉求方、12345、110)和12345工单转办。
5.大力推进“办不成事”平台建设,办事堵点有效解决。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定执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规则,兜底受理解决企业和群众事项办不成、办得慢的问题,让“办不成的事”“很难办的事”得以“顺利办成”。开展政务服务回访工作,认真落实“好差评”制度。
6.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7.强化对标对表,抓实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任务。
8.坚持统筹兼顾,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督查(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电子政务(政务热线)管理科、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中介超市管理科。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牌子)。
2.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95809.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5253.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5.37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73185.23元,增长16.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74496.67元,增长16.1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311.44元,下降70.25%。主要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73362.95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和社保基数调整;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401133.72元,主要是增加了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优化改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运维项目经费1500000.00元,增加2019年招标系统维护费经费800000.00元,减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经费168000.00元,减少临聘人员项目经费450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减少1850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1311.44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税务局返回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95253.83元。其中:基本支出6171013.26元,占总支出的48.23%;项目支出6624240.57元,占总支出的51.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74496.67元,增长16.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3362.95元,增长6.44%;项目支出增加1401133.72元,增长26.8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和社保基数调整;二是增加了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优化改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运维项目经费1500000.00元,增加2019年招标系统维护费经费800000.00元,减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经费168000.00元,减少临聘人员项目经费450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减少18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1013.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89414.42元,占基本支出的92.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1598.84元,占基本支出的7.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24240.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项目2717486.99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一是为68个进驻“两个中心”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约5236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个集中办事窗口、100个独立窗口、2个综合窗口、1个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及安保服务。二是为中介服务等其他公司、企业开展中介服务提供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个服务超市)及安保服务。三是为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地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约1941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间开标厅、6间评标厅(电子评标室)、2间专家抽取室等)及安保服务。三是确保了68个单位进驻“两个中心”开展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窗口工作人员(220多人)和办事群众、服务对象等提供所需日常办公开支、水电等经费开支提供保障,也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理大厅等无间断地承接各招投标单位、企业、中介服务公司等在我市开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提供相关招投标服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截至12月31日,市级实施“一把手”走流程专项行动部门72个,完成率100%,完成走流程事项365项,发现问题381条、提出建议126条;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2510043人次,受理审批事项3573546件,办结3564377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中介服务项目发布采购公告31项,选取结束31项,签约项目43项,履约结束26项,项目总成交额123.12万元,节约资金48.66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29.17%,资金平均节约率18.24%,平均提速率1.87%,综合提速率7.45%,按时履约率56%;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312个,交易金额5820782.54万元,节约资金90944.21万元,增价7088.90万元。
2.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优化改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运维项目经费156578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一是围绕窗口服务“三减三转变五统一”改革目标,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运行管理新机制。实现“三减三转变”即:减窗口,实现“一门式”向“一窗式”转变;减人员,实现“忙闲不均”向“无差别受理”转变;减壁垒,实现“自由裁量”向“阳光政务”转变。实现“五统一”即:所有窗口人员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统一考评、统一服务、统一培训。通过综合窗口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 截至12月31日,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667项,其中:交通出行125项、规划建设192项、司法公正53项、医疗卫生76项、职业资格10项、文化体育60项、设立变更12项、其他139项;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民生服务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246项,其中:人社36项、社保94项、就业23项、住房公积金34项、医疗保障39项、民政20项(婚姻登记2项、其他18项);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60项。
3.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经费项目122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一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调整充实保山市12345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高规格加强热线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保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对12345热线“受理、办理、反馈、评价、回访、督办、办结”全流程闭环管理进行严格规范,为形成“集中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热线服务与管理运行机制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平台支撑能力建设。推动15家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装12345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专项收集政策信息3819条,全面提升热线平台支撑能力和接诉即办能力。三是强化热线数据分析应用。聚焦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和集中诉求形成12期周报、快报和专报,深入剖析消费维权、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管理等方面诉求数量、占比、原因、发展趋势并提出工作建议,为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决策及治理提供精准数据信息。截至12月31日,保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接听企业和群众来电74248次,受理有效诉求64683件,按时办结率99%,满意率达99%以上,收到企业和群众表扬22件。
4.2019年招标系统维护费经费项目8000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费用建议的函》《关于云南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工作的承诺函》及《关于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运维的说明函》,自2019年8月31日起,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正式进入收费运维期,运维费用每年为800000.00元,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自行承担,具体运维内容为:平台的软件咨询和现场技术支持、平台的数据库运维管理、软件升级、短信服务费(系统注册用户信息发送)、运用培训服务和系统对接兼容服务等。其中,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指派2名技术人员驻场提供现场服务(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办公,提供24小时运维服务)。落实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要求,高起点建设标准化交易场所、高标准打造数字化交易平台。截至12月31日,完成全市6个交易中心工位改造升级,共建设工位43个。同时,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开评标场所升级改造。全市各级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312个,交易金额5820782.54万元,节约资金90944.21万元,增价7088.90万元。
5.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交纳保证金试点工作经费项目8612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通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从项目受理、采购文件制作、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电子化全过程。节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提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提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性;释放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占用,提升中小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中小企业现金流紧张负担;同时,全流程电子化可以从技术上最大程度地阻断采购各方之间的联系,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且信息内容全程网上留痕,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使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全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共完成集中采购代理项目75项。截至12月31日,累计采购预算13036.73万元,累计成交价11260.38万元,共节约资金876.31万元。
6.网络运维经费项目1637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通过网络安全系统的软件升级和购买正版杀毒防护软件,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正常运行,为所有窗口及政府采购特别是交易中心各大交易项目信息数据安全提供保障,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政务网络高效运转,节约工作成本。
7.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7500.00元,该项目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绩效。此笔资金为2022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我局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平均在岗人数4人,按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障工作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5253.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74496.67元,增长16.1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73362.95元,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晋级晋档和社保基数调整;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401133.72元,主要是增加了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优化改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运维项目经费1500000.00元,增加2019年招标系统维护费经费800000.00元,减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经费168000.00元,减少临聘人员项目经费450000.00元,网络运维经费减少18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2174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1%。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721744.72元,其中:行政运行3423827.2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91605.71元、事业运行1306311.7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252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91374.5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9574.56元;就业补助71153.5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1153.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935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9352.97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3447.44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830.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7452.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622.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628.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62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2483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5559.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64%,完成年初预算的4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2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6%,完成年初预算的46.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83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555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2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厉行节约,确保每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5%以上;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范围;三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制度,对不完整、不规范、超标准的“三公经费”一律不得报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760.92元,下降2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00.92元,下降31.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0.00元,下降4.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具体为:燃油费减少5000元、车辆维护费及车辆保险费减少2300.92元,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的情况下降低接待人员人均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挂钩点(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及至市外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单位请示汇报政务服务建设相关事项工作等2批次15人次;(2)接待省级及其他州市发改委工作组及调研组4批次45人次;(3)接待省外及外州市政务局到我局调研2批次9人次;(4)接待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1批次5人次;(5)接待云岭大讲堂2批次4人次;(6)接待省级及其他州市调研组 2批次19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598.84元,比上年减少140163.82元,下降22.5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21844.56元、水费减少5000.00元,电费减少10000.00元、差旅费减少35115.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60.00元、劳务费减少1174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3673.34元、福利费增加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300.9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97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办公费23355.44元、差旅费54983.00元、公务接待费9279.00元、劳务费2600.00元、工会经费129721.73元、福利费1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59.67元、其他交通费用243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2762875.02元,其中,流动资产30469.80元,固定资产3867586.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998.08元(净值),其他资产8811820.9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2118.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2690.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85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79.21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5239.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3559.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7739.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101人大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9495.00元应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因当时申报项目时经办人错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导致79495.00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010101人大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