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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980172-X/20260918-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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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3)负责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推广运用,做好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市级部门(单位)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

(7)负责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重点对“12345”政务热线反映问题进行交办、跟踪和督办。

(8)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9)承担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10)指导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招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提供服务;承担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完成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保山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作的监督和考评;承担“12345”政务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等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协调并指导县(市、区)和市级政府组成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3.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要职责: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招标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改革科、审批服务科、信息服务科、政务热线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9)。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清单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发布年度重点事项清单。及时完成2025年度24个“一件事”重点事项认领、大厅入驻和配置发布等工作,实现集成办、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二是强化清单管理。及时承接认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标准化编制办事指南并及时配置发布,实现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目前全市共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414项,承接发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62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61项。三是探索建立特色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围绕企业和群众两个全生命周期,建立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5个。如,腾冲市实现“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高效集成服务,通过业务重塑、制度重构、流程重造,申报材料数量比过去减少一半以上,审核部门由原来的8个精简压缩为3个,办理时间压缩率达60%以上。四是推进办事体验一致。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省级统筹管理要求,2025年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集中排查2次,确保我市在实体大厅、自建业务系统、移动端、自助服务机上发布的办事指南,其依据、条件、材料、流程等核心内容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同源。

2.突出综窗优势,落实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一是推广综窗改革。在市县乡村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建设,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二是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全程帮办”“贴心代办”服务。建立上门帮办专项服务小组,推行“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帮办代办”服务人员面对面对接企业需求,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米”。2025年,共开展“导办咨询”“帮办代办”服务56.77万人次,其中,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135次,为企业服务咨询、帮办9.06万人次。三是丰富公共服务供给。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窗、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开通“绿色通道”等为特定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常态化开展网上预约、错时延时、导办帮办、邮寄配送服务,采取特定人群不排队、不限号、主动上门等服务举措。2025年,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办结各类公共服务事项4.49万件,为群众企业办理免费邮寄137件,上门、延时、预约等服务166次。四是扩大增值服务内容。通过现场讲解、视频直播、自助终端等形式,推动政策“快直达”和服务“零距离”,帮助办事企业群众体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应答”等便利服务。“保山市探索‘政务+直播’模式”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云南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典型并推广。2025年共组织政务服务直播24场(次)、制作视频104期,累计观看人数突破14.8万,解答政务问题2440余个,收获点赞超65.57万次。

3.强化数据共享,推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一是办事“只进一网”。持续推进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工作,全市认领、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8414项,实现进驻部门和进驻事项“进必能办”。除去涉密、已冻结等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7981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事项6519项,全程网办率81.68%,实现“零跑动”比例达83.82%。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采集上报电子证照所需的电子印章839枚。推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本地唯一自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实现13.18万件办件数据及8.87万条“好差评”评价数据实时汇聚。二是办事“只进一端”。“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注册用户18.90万人,截至目前,累计办件0.26万件。水电气网交费、交通出行等便民服务上线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应用功能,进一步提升保山市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保山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共办理业务5.62万笔,其中即时办结3.99万件,审批办结1.63万件。三是推动数据有序共享。依托保山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有序实现数据共享。截至目前,保山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编制、发布共享目录725条,接入数据3304万条;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4个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开展省市两级平台对接工作,初步拟定了《保山市公共数据资源综合运营工作方案》,推动政务数据按需回流到保山市。四是提升便利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开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小程序”,拓展政务服务渠道。如:保山市公积金小程序能根据登录用户类型,识别展示不同种类服务功能。市政务服务中心配置政务服务UI界面,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对接,通过电子大屏展示网上政务服务相关情况。

4.拓展服务功能,推进诉求“一线应答”。坚持将12345政务热线作为感知社会脉搏、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数据分析,拓展热线服务功能,推动其从“传声筒”向“治理端”升级。一是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健全完善“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回访评价”闭环管理机制。2025年,接收诉求9.43万件,有效诉求8.88万件,立即办结4.67万件,电话接通率98.03%、派单准确率99.89%、按时办结率99.99%。印发问题通报8期、数据分析报告3期、“民声速递”快讯3期、“民呼我应”案例宣传4期,回访工单1.1万件,综合运用“日跟踪、月反馈、季分析、回访评价、案例发布”等措施,狠抓诉求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效能监督。二是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依据国家标准制定《保山市12345热线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强热线平台服务质量控制和评价,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维护50个“一件事”及单一服务事项知识库428条,设立惠企政策知识库专区并收集维护惠企政策85条,开展话务员培训45次,平台一线应答能力显著增强,咨询事项在线解答率达98.33%。三是加强数据赋能应用。梳理提供各领域数据15773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式主义问题线索195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诉求解决与作风改进同向发力。建立数据动态监测分析机制,每季度分11大类29小类对诉求内容开展多维度分析,为部门提升治理精准度与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主动性与预见性,并创新开办“民声速递”专刊辅助决策。四是精准拓展服务专席。为服务经济发展与营商环境,创新设立“温泉康养旅居”特色专席,为旅居人群提供温泉、房地产信息,全域推介温泉资源,精准化解相关消费纠纷,助力产业与地方经济发展。

5.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交易市场环境更加规范。一是严格规范交易各方主体行为。研究制定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工作指引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闭环管理服务规范、操作流程,实行项目台账动态管理。二是提升交易全程协同监管能力。制定招标投标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文件,强化跨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协同监管力度,建立进场交易管理登记表,构建“全程留痕、动态监管”的框架体系。三是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全省工位“大循环”。与全省同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三随机”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模式,最大限度规避腐败风险,2025年,全市共开展全省工位“大循环”评标2445场,其中主场536场,客场1909场。四是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减免政策,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2025年,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310个,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18205.97万元,减免比例为93.56%。五是开展进场交易项目底册梳理。抓好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梳理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进场交易的项目底册共9145个。六是实现全流程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电子化。全面实行“政采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规范涉密政府采购项目,严格落实代理采购程序,建立全流程电子化档案,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25年,全市完成集中采购代理148项,共节约资金1012.13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03238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32386.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5774.98元,增长19.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85774.98元,增长19.7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5102.14元,主要是退休3人,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51239.77元,主要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经费增加328956.00元,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增加134842.07元,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经费增加783413.38元,增加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档案归档存储设备购置项目经费400000.00元,增加物业服务合同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032386.76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230.64,占总支出的51.94%;项目支出6249230.64,占总支出的48.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86137.63元,增长19.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102.14元,下降1.03%;项目支出增加2051239.77元,增长54.9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65102.14元,主要是退休2人,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51239.77元,主要为: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经费增加328956.00元,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增加134842.07元,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经费增加783413.38元,增加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档案归档存储设备购置项目经费400000.00元,增加物业服务合同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4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49230.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1706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2162.06元,占基本支出的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83156.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市级“四个中心”运行经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项目经费1205713.18元,主要用于我局临聘人员管理、单位维修维护、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其他支出,确保市级“四个中心”的正常运转。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建立健全电子交易系统,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和交易流程等服务,积极开展交易大数据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

2.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优化改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运维项目经费1998956.00元,主要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实现“一网、一门、一窗、一次”的改革目标。

3.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经费1495080.00元,主要用于平台建设与运维、技术支持与开发、人员费用等。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并承担政府热线的受理、答复与回访工作等,有效受理群众诉求化解民生难题,保证12345政务平台平稳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32386.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86137.63元,增长19.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15884.0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415884.08元,其中:行政运行3017312.4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28721.92元、事业运行1469849.7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退休2人,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人员支出减少49465.66元;二是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外包经费增加328956.00元,市级“两个中心”运行经费、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经费增加134842.07元,保山市12345平台外包服务经费增加783413.38元,增加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档案归档存储设备购置项目经费400000.00元,增加物业服务合同拖欠企业账款资金14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122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完成年初预算的228.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72707.21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7659.5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2347.69元;就业补助258519.9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8519.9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增加258519.94元;二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年底追加预算;三是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2人,缴纳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2247.5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6857.6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5615.6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615.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8140.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42.6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人员经费据实调整,致使实际支出略低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2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改革支出13028.00元,其中购房补贴1302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1059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8.00元,下降12.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决算为10247.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0%,完成年初预算的2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3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51.00元,增长23.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29.00元,下降90.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29.00元,下降90.7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支出决算为1059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78.00元,下降12.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决算为1024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35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51.00元(其中:2G换4G公务用车车载北斗定位终端运维费增加860元;增加购买洗车卡997.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429.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扶贫挂钩点(龙陵县平达乡小田坝村)开展工作及至市外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政府办公厅调研组1批次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162.06元比上年减少15636.48元,下降3.5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0389.00元,差旅费减少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429.00元,工会经费减少6162.20元,福利费增加70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5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81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3472.7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办公费16931.4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工会经费143590.83元、福利费70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47.11元、其他交通费用188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72.7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6044989.95元,其中,流动资产7389.16元,固定资产2790802.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5482.22元(净值),其他资产13111315.6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628488.2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523.7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5049.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9570.5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35479.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1932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9323.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