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保山市供销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加强农民合作社发展、社有资产管理、社有企业培育、基层组织建设、食用菌产业发展、农资供应保障、脱贫攻坚和机关自身建设等工作,切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6月,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45.35亿元,同比减少2.58%;销售总额44.53亿元,同比减少2.38%;汇总利润2086.7万元,同比减少33.6%;农副产品销售额35.58亿元,同比增长0.36%;销售各种化肥16.98万吨,同比减少7.65%;销售农药2631吨,同比减少13.25%;销售农膜850吨,同比增加24.27%;销售种子种苗饲料1070万元,同比增加8.41%。
完成试点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1个,即组建了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的100%。组建统揽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实体(含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公司)1个,即组建了云南玺丰供销集团,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的100%。新发展社有(参控股)企业2个,即昌宁县茗馨古树茶专业合作社和保山市隆阳区东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的100%。成立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个,分别为保山市供销社、五县(市、区)供销社各1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的100%。完善“三会”制度方面,市级工作方案正在报批审核,腾冲、昌宁、已完成,其余3个县(区)工作正在推进。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5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35个的5.86倍,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100个的2.05倍;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改造提升、创建新型基层社2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5个的40%。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2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20个的10%。打造线下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基地2个的任务已完成前期调研,相关工作已在跟进,确保年底能完成目标任务。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3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5个的60%。食用菌产量11740吨,同比减少52.85%,完成省供销社指导性目标65960吨的17.8%;产值21091万元,同比减少39.39%,完成省供销社指导性目标145230万元的14.52%(主要原因是保山市2个大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倒闭停产)。教育培训(含电子商务培训)1114人次,完成300人次考核指标数371%。
(二)主要做法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供销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3月30日,保山市供销社召开2018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2018年供销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结合保山实际,对今年工作目标任务作了细化分解,印发了《保山市供销社关于下达2018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通知》保供(〔2018〕4号)和《保山市供销社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保供〔2018〕7号),表彰了2017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签订了2018年度供销改革发展工作目标责任书。随后,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了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2.持续推进综合改革。一是紧紧围绕中发〔2015〕11号文件确定的综合改革“三大任务”,认真总结、放大和推广农民合作社创办工作的经验,对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各个改革难点,进行逐个突破,有序推进。二是推进政策配套。在争取党委政府出台《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6〕24号)、《中共腾冲市委、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腾发〔2016〕29号)的基础上,2018年2月7日,隆阳区出台了《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隆发〔2018〕3号),施甸、龙陵、昌宁3个县的《实施意见》也已上报审核。三是积极开展全国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持续在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推广“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提升,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等3条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
3.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一是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社、农村文化公益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社。2018年上半年,全市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05个,全市共发展农民合作社2875个,其中:种植业1874个、养殖业644个、流通业50个、公共管理合作社161个、其他129个、消费合作社17个。入社农户30.3万户,带动农户45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3.7亿元,上半年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达到19.1亿元。二是加强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发展和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全市145个公益服务类合作社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嵌入社会管理领域。三是积极引导同类农产品及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民合作社,利用资产、产品、技术、品牌、项目等资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组织规模化、服务综合化、经营集团化、生产标准化水平,壮大自身实力。四是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持续抓好示范社建设工作,培育创建对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挥典型和榜样的带动作用。五是积极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合作社产品的信誉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六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4.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一是不断完善隆阳区尹家联合生猪养殖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运行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的合作金融服务,为44个农民合作社完成7500万元贷款担保工作,开展了一批资金互助业务,有效缓解合作社、社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依托“助保贷”融资平台,争取“贷免扶补”项目,为一批农民合作社及成员争取创业贷款。四是抓住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申报和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机遇,加大项目规范管理运行力度。
5.创新发展社有企业。一是坚持开放办社、不断盘活社有资产,改造提升社有企业。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原房屋已属危房,拆旧建新,在原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66号建盖3栋2层钢结构铺面,建筑面积2105平方米,建盖中国供销e家隆阳运营中心。二是创新发展社有企业。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和各级财政支持,培育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参、控股企业,千方百计做大增量、突破总量。隆阳区供销社注资20万成立保山市隆阳区东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劳务输出参与精准扶贫的同时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提升做强现有企业。通过资产整合、增资扩股、项目扶持、拓展业务、创新经营方式等,改造提升社有企业,增加社有股份比例,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帮助社有企业应对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利润、员工有收入,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撑供销社整体发展。四是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实体)、组建统揽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实体、新发展社有(参控股)企业、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
6.不断强化资产经营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改造提升社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总额,增加资产收益。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或隐形流失,提高经营效益,确保保值增值。三是贯彻落实云发〔2013〕5号文件精神,推动系统内项目资金转为社有股(30%-50%),增加供销社资本,指导实施好改造提升项目,逐步壮大供销合作社实力。
7.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落实《保山市食用菌产业“十三五”规划》,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自愿、效益推动”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供销社系统的组织优势,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着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一是“十三五”期间重点规划布局1个产业重点县(施甸县),发展一批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个食用菌产业园(施甸县华兴园区)。2018年上半年,全市食用菌产量11740吨,产值21091万元,销售收入23557万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和《云南省农业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的通知》精神,以食用菌产业发展助推扶贫工作。2018年在隆阳区瓦窑、瓦房,施甸县姚关、摆榔、木老元、万兴、酒房,昌宁县漭水、翁堵、卡斯、田园镇,龙陵县勐糯、平达、龙兴等乡镇引导贫困村、特困户种植食用菌,发展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8.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工作。一是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升级工作,加快电商人才培训,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2018年上半年农村电商培训1114人次。二是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企业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经营业务,1-6月份完成电商交易额7600万元,销售额4000万元。三是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乡、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的尝试,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3个。
9.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一是在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使合作社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二是对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在政策、资金、技术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帮扶,推进农民合作社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互促发展。三是采取“合作社+村三委+农户+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等模式,组织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以土地、扶持资金等方式入股、新建合作社,直接参与合社的利益分配。四是引导合作社、能人大户、村三委发挥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到贫困村合作社建设工作中,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产业带动、技术培训和资金帮扶等手段,带动贫困户增收。五是在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推广食用菌产业扶贫。2018年上半年,已在预脱贫的190个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458个,完成计划的240%,完成率95.3%。目前,还有9个贫困村没有组建农民合作社。
10.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大力营造转变作风和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供销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协调推进机关文化、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综治维稳、来信来访等各项工作。
(三)几项主要指标下滑的原因分析
上半年,我市几项主要指标特别是财务指标,同比有所下滑,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主观努力不够。如市县两级供销社上半年把主要力量用于扶贫,指导、服务、监测基层社、企业和合作社的精力投入不足等。二是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如生猪市场持续低迷,核桃、咖啡等大宗产品价格走低等。三是受小气候影响,制约目标任务完成的因素集中显现。如,在棚改拆迁中,腾冲供销社资产公司、供应公司、土产公司、日杂公司4个单位位于城市黄金地段的6个经营场所近17亩商铺被拆除,隆阳区汉庄基层社、施甸供销社农资公司、昌宁供销社综合加工厂等经营场所被拆除;在保山去年所划禁养区内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按要求进行搬迁新建以致停业;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拆零拆违过程中,大批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被拆除等。四是支撑食用菌产业两大企业相继倒闭。去年以前,隆阳区保山富群科技公司和施甸大本事公司这两个公司的食用菌产量、产值均占全市的半数。而去年初,富群科技公司就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大本事公司则与去年下半年起停止了生产,致使保山食用菌产业出事了巨大落差,难以完成省社下达任务。这些因素的集中凸现,致使原有经营阵地较大面积减少,而新的场所短期内难以建成营运,对完成今年目标任务乃至今后几年的综合业绩,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综合改革推进艰难。一是推进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不配套不完善,即便是已有政策,在很多方面也难落实到位。二是改革的协同性不够,条块间、纵横向的合力难以形成。三是缺乏专项资金支持。
(二)基层社基础薄弱。基层阵地建设和组织体系恢复难度大。全市基层社有执照有资产有人员的基层社35个;有资产有执照无人员4个,有资产有人员无执照1个;有资产无人员无执照3个;有执照有人员无资产9个;三无基层社10个。这些基层社除3个正常开展经营外,其余的均为资产经营,经营收益低,服务功能恢复困难;全系统基层社存量资产老旧,改造提升、修复盘活资金严重不足,改革成本高昂,改革动力不足。
(三)社有企业脆弱。截止目前,全市仅有社有企业36个,其中,6个为市、县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4个为已歇业企业,其余的都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面临着既要做大总量、又要做优质量的双重压力。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难。合作社散、小、弱问题依然突出。全市合作社只有141个茶叶合作社、部分石斛、咖啡合作社、核桃及个别蔬菜合作社进行产品粗、精深加工,其余的基本是原料出售产品,产品附加值低。
(五)“三会”建设滞后。一是机构不健全,基层供销社尤为突出。二是在上一轮改革后,基层社基本只保留1至2名留守人员,建立“三会”制度的基本条件不足。三是政策不配套,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问题难以解决,县级社建立“三会”制度难。
(六)人才短板的问题突出。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适应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的要求。县级供销社人员结构十分不合理、数量严重不足,指导服务难以到位;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人员思想观念相对老旧,创新不足,缺乏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社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七)政策支持不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突破,制约因素较多,支持综合改革的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严重不足。如,在基层社改造提升方面、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完善方面等,目标任务很明确,但保障措施较弱;在社有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方面,用地审批难、融资难、项目资金进入难等制约瓶颈亟待突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定不移深化综合改革。一是持续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围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统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服务资源,积极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加快打造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体系。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小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符合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围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和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围绕发展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优势产业整合,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年内打造线下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基地3个,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5个。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现有基层供销社的管理指导工作,支持和帮助乡(镇)供销合作社发展有一定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服务载体,广泛吸纳农民加入乡(镇)供销合作社及其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探索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途径和方式,从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建立密切联系。围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加快建设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年内改造提升、创建新型基层社7个,综合服务社20个。三是努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与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的关系。按照政(社)企分开的要求,推进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的“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或成立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个,完善供销合作社出资人制度,强化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管理监督,推进社有企业管理工作。完善市县两级供销社“三会”制度。
(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一是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社、农村文化公益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二是继续加强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发展和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三是积极引导同类农产品及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民合作社,利用资产、产品、技术、品牌、项目等资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个,提高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组织规模化、服务综合化、经营集团化、生产标准化水平,壮大自身实力。四是加强示范社建设,发挥典型和榜样的带动作用。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持续抓好示范社建设工作,培育创建对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个。五是抓品牌建设,提升合作社竞争力。积极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合作社产品的信誉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六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努力发展社有企业。一是创新发展社有企业。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和各级财政支持,培育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参、控股企业,千方百计做大增量、突破总量。二是提升做强现有企业。通过资产整合、增资扩股、项目扶持、拓展业务、创新经营方式等,改造提升社有企业,增加社有股份比例,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帮助社有企业应对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利润、员工有收入,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撑供销社整体发展。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供销社创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实体)1个,组建统揽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实体1个,新发展社有(参控股)企业5个、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
(四)不断强化资产经营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增加社有资产比例,改造提升社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总额,增加资产收益。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或隐形流失,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值增值。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云发〔2013〕5号文件精神,推动系统内项目资金转为社有股(30%-50%),增加供销社资本。指导社有企业实施好改造提升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切实壮大供销合作社的实力。
(五)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继续引导运行规范、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规定开展资金互助、融资担保等等工作。加强对已成立的融合联合社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和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覆盖面,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六)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在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90个以上,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使合作社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对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在政策、资金、技术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帮扶,推进农民合作社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互促发展。采取“合作社+村三委+农户+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等模式,组织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以土地、扶持资金等方式入股、新建合作社,直接参与合社的利益分配;引导合作社、能人大户、村三委发挥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到贫困村合作社建设工作中,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七)统筹兼顾推进任务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突破制约瓶颈,强化工作措施,以目标倒逼任务完成。二是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根据年初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对标《云南省供销合作2018年综合业绩考核办法》,逐一督促、跟踪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指导、服务工作力度,帮助基层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建议
(一)适当调整食用菌考核指标任务。由于我市2个食用菌龙头企业保山富群食用菌公司和施甸县大本事食用菌公司相继倒闭,全市人工食用菌产量、产值减少半数。截止目前,完成食用菌产量11740吨,产值21091万元,销售收入23557万元,与省社下达指标差距较大,请省社根据实酌情考虑,适当调减考核指标。
(二)加强对综合改革的项目资金支持。由于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不配套不完善,改革的协同性不够,条块间、纵横向的合力难以形成,尤其是缺乏项目资金支持,请省社适当给予支持。
(三)完善数据统计报送体系。现行的数据报送系统中,存在着统计单位“僵死”的去不掉、“新生”的纳不进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统计上报尤其是财务指标的上报工作,请省社积极反应。
保山市供销社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