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保山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着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和培育社有企业、持续加强项目工作、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全面强化农资供应保障、深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总体良好。2016年1-6月,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37.15亿元,同比增长30.77%,完成省供销社下达全年任务65.2亿元的56.98%;汇总利润2952万元,同比增长10.36%,完成全年计划任务5801万元的50.89%;资产总额达到15.23亿元,同比增长25.36%,完成全年计划任务16.17亿元的94.17%;所有者权益8.5亿元,同比增长25.27%,完成全年计划任务8.7亿元的97.67%;购进农副产品7.36亿元,同比增长86.45%,完成全年计划任务11亿元的66.91%;销售各种化肥19.52万吨,同比减少6.22%,完成全年计划任务35.5万吨的54.99%;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86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37个的5.03倍,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216个的86.11%;举办各类人才培训48期培训人员3437次,完成年计划的85.9%,其中,电子商务人才培训1588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3000人次考核指标的53%。另外,销售总额、电子商务销售额、净利润、基层社利润、全资和控股企业利润、基层社有资产总额、营业收、基层社营业收入、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连锁销售额等省社考核指标均大幅增长,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预期。
(二)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一是多方协调,出台配套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32号文件精神,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综合改革配套文件的草拟工作。市级综合改革意见已完成了市委深改办的评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等工作,市委、市政府正在审定。隆阳区完成了《意见》草拟上报工作,其他4县(市)的《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中。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大力强化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构建工作,着力打造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以发展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全力推进改革。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明显。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推进扎实。2016年5月,提请保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6〕24号),对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规范联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出了安排部署。截止6月,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2254个,其中,2016年上半年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86个,覆盖全市72个乡(镇)80 %的村。其中:种植业1546个,流通业49个,养殖业429个,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129个,其他类104个。入社农户25.48万户,带动农户39.2万户,社员出资总额23.9亿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7.3亿元。二是农村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围绕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积极探索发展合作股份、土地流转和公共管理型等合作社,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手段和方式。在去年打造“山邑”模式和成立隆阳区丙辛公共管理合作社的基础上,今年各县(市、区)结合农田灌溉等用水改革,积极探索组建农业用水管理合作社,如昌宁县卡斯镇新成立了“昌宁源润用水服务专业合作社”,将全镇6000万元水利资产使用权统一确权登记给合作社,全镇所有涉水利资金由合作社统筹使用,水费收支由合作社统一核算,财政按10:1进行奖补。目前,以合作社为主体,已自主实施工程14个167万元;收取水费25万元服务收费3万元,预计全年可收水费50万元以上。三是探索农村合作金融迈出新步伐。市供销社与隆阳区供销社根据中发〔2014〕1号文件的要求,按照风险可控、内部运作,服务规范、方便成员的原则,在隆阳区尹家生猪养殖合作社开展了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目前,社员已入股600多万元,为解决合作社及成员贷款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迈出了步伐。积极筹划组建全市性联合社、筹股搭建资金池,与有关银行联合合作,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路子。四是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上半年,各级供销合作社共指导和帮助农民合作社储备项目16个,落实项目3个,财政补助资金228万元,带动合作社投入资金250万元。五是基层社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加大。在综合改革中,各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如腾冲市供销社依托基层供销社在集镇中心的地理优势,与明光、团田、新华三个乡镇开展合作,利用基层供销社闲置仓库场地,打造建设乡镇中心农贸市场,盘活低效闲置社有资产;洞山基层社积极与风光旅行社合作,将闲置购销店改造成为集旅游、餐饮为一体的精品客栈。腾冲明光基层社联合中信超市,利用原来服务网点,投资280万元进行升级改造,打造成为占地1200㎡现代化综合超市。六是拓展经营业务有新举措。腾冲市供销社抓住公务用车改革给汽车租赁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于2016年4月注册成立了腾冲供销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五县(市区)都在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工作等。
(四)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成效持续显现。截止2016年6月底,五县区(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共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人员120余名,为全市420个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咨询、项目工作、政策宣传等综合服务,有效规范了合作社的运行,促进了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已有10个州(市)、县供销社到保进行调研交流。
(五)食用菌产业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5〕67号)精神,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自愿、效益推动”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供销社系统的组织优势,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着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上半年,市食用菌龙头企业发展到4个、食用菌专业合作社42个,食用菌种植面积达2.68万亩(178.64万㎡),产量2.77万吨,完成年计划5.85万吨的47.37%;产值4.26亿元,完成年计划9.46亿元的45.03%。
(六)电子商务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召开电子商务工作专题会议17次,召开电子商务业务培训22场,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588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53%。二是切实加强指导,引导供销企业、配送中心、经营网点和农民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目前全系统已开设电商店铺300余个。三是将隆阳区、腾冲市分别申报为全省供销社电子商务示范县和电子商务试点县,积极探索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四是与电信、移动、广电、邮政、电商孵化园、培训机构等合作,推动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的电商改造。新成立专业电子商务公司1个,全系统已成立专业电子商务公司4个,其中供销社持股35%以上的电子商务公司有1个;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企业8个,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合作社70个。上半年,全系统电商销售总额6670万元(其中组织销售农产品的收入2529万元),完成省供销社下达全年任务2000万元的3.3倍,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任务3000万元的2.2倍。电子商务基层经营网点129个;获得商务部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30万元,获得地方政府电商发展资金支持2万元。
(七)“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各级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上半年全系统共结对帮扶户166户,做到“一户一策”,共走访25次,走访结对户180户,明确了脱贫的时间表、任务数,协调和投入帮扶资金22.77万元。
(八)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1-6月,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购进各种化肥12.18万吨,同比增加25.56%;购进农药2497吨,同比增长116.57%。销售各种化肥19.52万吨,同比减少6.22%;销售农药3444吨,同比增加73.76%;销售农膜521吨,同比增加140.1%。6月底,库存各种化肥2.54万吨,同比减少5.58%;库存农药1200吨,同比减少5.66%;库存农膜269吨,同比增加59.17%。
(九)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开展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将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食用菌产业发展确定为“比学赶超”内容,做到比有对象、学有榜样、超有目标。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单位的工作意见和年终单位、科室工作的考核内容,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教育和职工理论学习,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其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工青妇、老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禁毒防艾、保密、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绩。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综合改革进展不平衡。一是推进综合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二是全系统基础薄弱,存量资产老旧,改革成本高昂,增量改革动力不足。三是部分县级财政没有安排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专项资金。
(二)监事会建设滞后。一是机构不健全,基层供销社尤为突出。二是监事会建设的政策不配套,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难以解决,现有监事会兼职人员没有得到党委政府或组织部门的认可,关系不顺。
(三)社有企业脆弱。截至目前,全市社有企业只有79户,并且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与社有企业强社的要求差距较大,面临着既要做大总量、又要做优质量的双重压力。
(四)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恢复困难。目前,全市仅有11个改制后由县(市、区)供销社参股的基层供销社能正常开展业务经营,且经营范围只局限于农资商品。基础组织体系残缺不全,大部分基层供销社已停业或放弃传统业务经营转为资产经营,基层阵地的建设和网络体系的恢复、修复难度大。
(五)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难。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困难,合作社融资难、融资成本高。二是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三是合作社经营和办公场地没有土地所有权,无法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制约着长远发展。
(六)人才缺乏。无论是供销合作社机关、还是供销企业以及农民合作社,最大的短板是人才问题,现有人员思想观念相对老旧,创新不足,缺乏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与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不相适应等。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认真做好全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云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的调研、草拟、报审等各项工作,力争市、县两级实施意见年底前全部批准出台,协调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二)大力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社、农村文化公益合作社和农民服务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二是继续以农村水电路、土地流转、农机具、婚丧嫁娶、村庄建设、公共卫生管理为重点发展公共管理合作社。三是引导社有企业、电商企业平台等在城镇超市、便利店、同城配送中心创办城镇消费合作社,使之逐步发展成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抓手和农民合作社产品进城入镇的重要渠道。四是积极引导同类农产品及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民合作社,利用资产、产品、技术、品牌、项目等资源,共同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组织规模化、服务综合化、经营集团化、生产标准化水平,壮大自身实力。五是加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合作社发展。
(三)努力发展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的综合实力,很大程度取决于社有企业的实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有企业在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逐步补齐这块短板。一是创新发展社有企业。依托“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和各级财政支持,培育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控股、持股企业,千方百计做大增量、突破总量。二是提升做强现有企业。通过资产整合、增资扩股、项目扶持、拓展业务、创新经营方式等,改造提升社有企业,增加社有股份比例,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帮助社有企业应对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利润、员工有收入,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撑供销社的整体发展。三是抢抓全市大力发展电商的机遇,积极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四是以建设市、县级农资配送中心、乡镇级农资经营服务网点、村级农资终端经营服务网为重点,引导发展农村连锁经营,构建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改造提升现有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拓展建设乡镇供销社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点。主动融入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盘活基层社资产,建设县级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宗农副产品专业交易市场、乡镇级集贸市场等,努力构建农产品购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供销社创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最前沿,是供销社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夯实基层基础的工作,精准分类、定向施策,想方设法补齐这块短板,尽快扭转基层基础薄弱的局面。一是按照“有一个机构、有一处场所、有一个实体、有一支队伍、有一块牌子、有一颗印章、有一套制度”的“七有”要求,创新发展基层供销社。要加强现有基层供销社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盘活资产,增加效益,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对已完成人员分流但还有资产的基层供销社,要加强资产管护,以资产为纽带,聘请懂经营、会管理、有实力的人才入股、合伙开展经营,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恢复基层供销社职能;引导无人员无资产、已撤并基层供销社的乡(镇)依托好的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或其他农村经营服务组织,以市场化的方式组建乡(镇)基层供销社,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支持和帮助乡(镇)供销合作社发展有一定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服务载体,广泛吸纳农民加入乡(镇)供销合作社及其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探索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途径和方式,从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建立密切联系,夯实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基础。二是理顺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与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的关系。按照政(社)企分开的要求,实现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的“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明确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为独立法人机构,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供销合作社出资人制度,监督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完善上级社对下级社和社有企业的评价考核奖励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层级分工和负面清单制度。
(五)不断强化资产经营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增加社有资产比例,改造提升社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总额,增加资产收益。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或隐形流失,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值增值。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云发〔2013〕5号文件精神,推动系统内项目资金转为社有股(30%-50%),增加供销社资本。指导社有企业实施好改造提升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切实壮大供销合作社的实力。
(六)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一是建设市级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县级运营中心或区域性、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二是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升级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三是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企业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经营业务。四是培育知名品牌,扩大产品网销知名度和竞争力。五是打造物流、冷链等综合性服务体系,打通农村电商物流“最后一公里”。六是建设物联网设施,加强产品质量追溯,提高产品经营效益。
(七)认真加强项目工作。一是牢固树立抓项目促发展意识,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带动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二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乡村流通工程项目和国家财政对合作社扶持的其他项目的储备、上报、争取工作。三是以“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补助,促进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经营网点改造升级,提高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八)稳妥开展合作金融试点。引导运行规范、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组建为其成员服务的资金互助、融资担保等合作金融机构,联合农业企业等共同出资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构建平台,拓宽渠道,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实现全年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人才保障。一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放在第一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赌酒和赌博的通知》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持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学习和教育,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和制度防线。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机制,注重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保山市“农村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年度人才培训任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供销社人才队伍。四是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创新、担当干事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职工团结干事、共谋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协调推进全面工作。一是稳步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走“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员”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探索“电商+产品”“电商+实体企业”等新型商业销售模式,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力度,发挥其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稳步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切实抓好施甸县木老元、摆榔乡食用菌产业助推精准扶贫试验示范工作。二是强化农资保障,备足货源,力保春耕农资市场供应;强化便民措施,努力提高农资供应服务水平;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严防“假冒伪货”,为农民提供“放心肥”;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稳定农资价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化肥、农药减量措施。三是认真抓好关文化、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信息宣传、民族工作、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脱贫攻坚、综治维稳、禁毒防艾、保密安全、老干工作、来信来访、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
保山市供销社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