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山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精神,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着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和培育社有企业、持续加强项目工作、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全面强化农资供应保障、深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国供销系统五年一次的先进评比表彰中,保山市供销社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中,获“2017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一等奖”。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良好。2017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完成90.8亿元,同比增长26.84%,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89.6亿元的101.4%;汇总利润7283.57万元,同比增长18.1%,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6783.7万元的107.4%;资产总额19.44亿元,同比增长14.1%,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18.75亿元的103.7%;所有者权益11.55亿元,同比增长20.5%,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10.55亿元的109.5%;购进农副产品17.1亿元,同比增长27.76%,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16.7亿元的102.4%;销售各种化肥32.6万吨,同比减少8.4%,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31万吨的105.2%;新发展农民合作社301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46个的6.54倍,完成市政府下达考核任务220个的136.8%;举办各类人才培训60期4852人次,完成省供销社下达考核任务240人次的20.22倍,完成市级下达考核任务4000人次的121.3%。电子商务销售额、净利润、基层社利润、全资和控股企业利润、基层社有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基层社营业收入、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连锁销售额等省社考核指标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省供销社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均超额完成。
(二)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启动了全国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提升,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等3条经验在五县(市、区)供销系统进行推广,综合改革三大任务有序推进。一是经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为农服务职责有效履行。为农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产销对接有效开展,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电商发展,拓展新型业态;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推动了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生产、优势资源开发,促进供销经营业务向全产业的覆盖;部分企业和合作社进入了保山规模农业扶持盘子,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37个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效嵌入社会管理领域;开展了内部资金互助试点,为农民合作社解决融资困难。二是基层建设持续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密切。基层社改造提升稳步推进,改造提升、恢复和新建了一批基层社,强化了基层基础;部分基层社和合作社通过劳动、资本、土地合作等途径,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密切。三是联合社治理机制不断创新,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得到增强。市县两级供销社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任务,加强了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工作,推进了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县两级供销社通过运作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全市性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密切了层级联系,改造了自我,推进了行业指导体系建设;通过成立和运作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以及市县两级供销社联手参股农民合作社发展社有企业,加强联合合作,推进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了层级间、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强化了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推进社企分开及考核评价工作。
(三)农民合作发展取得新进步。全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1个,总数达2684个。覆盖全市72个乡(镇)80 %的村。入社农户29.41万户,带动农户44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1.7亿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8.5亿元。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到31个,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与合作迈出步伐。新创国家级示范社8个、省级示范社30个。2017年底,全市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535个,其中国家级44个、省级411个、市级80个。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在数量上、质量上、范围上、起点上均有突破。
(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迈出坚实步伐。一是报经市政府批准,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合作,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联合组建的“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9月正式挂牌运营,入社117户、入股资金1491万元,成为全省首个全市性的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共帮助7个合作社完成了2批(次)1195万元的申贷工作,推进了第三批贷款业务的申请工作;同步开展了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业务,为4个合作社解决了6批(次)890万元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二是隆阳区尹家联合生猪养殖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运行正常。三是隆阳区供销社依托“助保贷”融资平台和“贷免扶补”项目,为60多个农民合作社400多名成员争取创业贷款4000多万元;昌宁县与长江村镇银行、富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对接合作,搭建融资贷款和市场销售平台。
(五)食用菌产业稳步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自愿、效益推动”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供销社系统的组织优势,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着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全市食用菌产量6.25万吨,产值12.14亿元,完成年计划12.03亿元的100.9%。
(六)电子商务工作实现突破。全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4.7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4.5亿元考核指标的104.4%;销售总额2.35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2.25亿元考核指标的104.4%,完成省下达任务1.15亿元考核指标的204.3%;培训电子商务人员51期4659人次,完成市下达任务4000个培训指标的116.4%;获得商务部门扶持资金30万元;全市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合作社132个,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店的企业35家,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商公司发展到4个。
(七)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有力。完成2017年计划退出的33个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99个,完成率100%,入社成员1070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458户,占41%,带动非社员建档立卡户2151户。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贫困户以土地、扶持资金等方式入股新建合作社,直接参与合社的利益分配;引导合作社、能人大户、村三委发挥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到贫困村合作社建设,通过产业带动、技术培训和资金帮扶等手段,带动贫困户增收;积极协调扶贫资源进入贫困乡村合作社,助推产业扶贫。
(八)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购进各种化肥19.7万吨,同比减少12.24%;购进农药3403吨,同比减少7.48%;购进农膜1516吨,同比增加81.99%。销售各种化肥32.6万吨,同比减少8.4%;销售农药5101吨,同比减少3.94%;销售农膜1804吨,同比增加51.6%。12月底,库存各种化肥1.95万吨,同比减少26.39%;库存农药868吨,同比减少12.25%;库存农膜297吨,同比增加67.8%。
(九)自身建设其他工作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建工作、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制度机制、法治建设、业务能力、人才队伍、机关及企业文化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得到强化,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招商引资、军转安置、保密、民族、老干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综合改革推进艰难。一是推进综合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二是全系统基础薄弱,存量资产老旧,改革成本高昂,改革动力不足。三是综合改革缺乏专项资金支持。
(二)“三会”建设滞后。一是机构不健全,基层供销社尤为突出。二是监事会建设的政策不配套,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难以解决,现有监事会兼职人员没有得到认可,关系不顺。三是监事会、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难度较大。
(三)社有企业脆弱。截止目前,全市社仅有企业35户,并且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与社有企业强社的要求差距较大,面临着既要做大总量、又要做优质量的双重压力。
(四)基层供销社服务功能恢复困难。目前,全市75个基层社,仅有11个改制后由县(市、区)供销社参股的基层供销社能基本正常开展业务经营,且经营范围只局限于农资商品。基层组织体系残缺不全,大部分基层供销社已停业或放弃传统业务经营转为资产经营,基层阵地的建设和网络体系的恢复、修复难度大。
(五)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难。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困难,合作社融资难、融资成本高。二是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规范程度不高,管理水平低。三是合作社经营和办公场地没有土地所有权,无法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制约着长远发展。
(六)人才缺乏。无论是供销社社有企业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短板是人才问题,现有人员思想观念相对老旧,创新不足,缺乏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与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不相适应等。
三、2018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特征、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内涵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供销工作新方位。紧扣开创保山跨越发展新局面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着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和培育社有企业、持续完善“乡村流通工程”、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全面强化农资供应保障、深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试点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1个;
2.组建统揽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实体(含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公司)1个。
3.新发展社有(参控股)企业5个。
4.成立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个。
5.完善“三会”制度:州(市)供销合作社1个,县(区、市)供销合作社5个。
6.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
(2)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
(3)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个;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个。
7.改造提升、创建新型基层社:7个。
8.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20个。
9.打造线下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基地:3个。
10.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5个。
11.负责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90个。
12.电子商务。
(1)电商交易额:7.5亿元,
(2)销售额3.75亿元。
13.培训人员(电子商务):2000人次。
14.食用菌:食用菌总产量40000吨。食用菌产业农业总产值达5亿元,农业增加值达1.6亿元。带动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6.6亿元以上,其中,一产产值达5.5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8000万元、三产产值达3000万元。
15.确保销售总额、净利润、基层社利润、全资和控股企业利润、基层社有资产总额、营业收、基层社营业收入、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连锁销售额、电子商务销售额等各项财务指标稳中有升。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坚定不移深化综合改革。一是持续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围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统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服务资源,积极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加快打造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体系。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小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符合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围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和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围绕发展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优势产业整合,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年内打造线下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基地3个,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5个。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现有基层供销社的管理指导工作,支持和帮助乡(镇)供销合作社发展有一定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服务载体,广泛吸纳农民加入乡(镇)供销合作社及其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探索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途径和方式,从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建立密切联系。围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加快建设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年内改造提升、创建新型基层社7个,综合服务社20个。三是努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与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的关系。按照政(社)企分开的要求,推进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的“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或成立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6个,完善供销合作社出资人制度,强化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管理监督,推进社有企业管理工作。完善市县两级供销社“三会”制度。
2.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一是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社、农村文化公益合作社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二是继续加强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发展和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三是积极引导同类农产品及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民合作社,利用资产、产品、技术、品牌、项目等资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个,提高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组织规模化、服务综合化、经营集团化、生产标准化水平,壮大自身实力。四是加强示范社建设,发挥典型和榜样的带动作用。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持续抓好示范社建设工作,培育创建对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0个。五是抓品牌建设,提升合作社竞争力。积极引导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合作社产品的信誉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六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努力发展社有企业。一是创新发展社有企业。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和各级财政支持,培育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参、控股企业,千方百计做大增量、突破总量。二是提升做强现有企业。通过资产整合、增资扩股、项目扶持、拓展业务、创新经营方式等,改造提升社有企业,增加社有股份比例,支持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帮助社有企业应对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利润、员工有收入,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撑供销社整体发展。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供销社创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实体)1个,组建统揽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实体1个,新发展社有(参控股)企业5个、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
4.不断强化资产经营管理。一是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增加社有资产比例,改造提升社有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总额,增加资产收益。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或隐形流失,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值增值。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云发〔2013〕5号文件精神,推动系统内项目资金转为社有股(30%-50%),增加供销社资本。指导社有企业实施好改造提升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切实壮大供销合作社的实力。
5.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一是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农村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升级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二是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企业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电子商务经营业务。三是选择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乡、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的尝试。2017年完成全系统电商交易额7.5亿元,销售额3.75亿元,培训人员2000人(次)。
6.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继续引导运行规范、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规定开展资金互助、融资担保等等工作。加强对已成立的融合联合社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和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覆盖面,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7.全力助推突破攻坚。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助力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90个,动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使合作社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对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在政策、资金、技术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帮扶,推进农民合作社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互促发展。采取“合作社+村三委+农户+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等模式,组织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以土地、扶持资金等方式入股、新建合作社,直接参与合社的利益分配;引导合作社、能人大户、村三委发挥技术、资金、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到贫困村合作社建设工作中,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产业带动、技术培训和资金帮扶等手段,带动贫困户增收。
8.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大力营造转变作风和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供销综合改革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协调推进机关文化、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综治维稳、禁毒防艾、保密安全、来信来访、老干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