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山市供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级供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加强农民合作社发展、社有资产管理、社有企业培育、基层组织建设、农资供应保障、脱贫攻坚和机关自身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纵深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19年的主要工作成效
(一)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2019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总额完成114.68亿元,同比增长14.45%;销售总额112.7亿元,同比增长14.47%;汇总利润7874.71万元,同比减少1.18%。资产总额达到19.29亿元,同比减少4.3%;所有者权益11.81亿元,同比减少1.76%。
(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政策配套持续加强。继《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28号)印发后,全市市、县两级均出台了《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二是基层社建设发展工作有序开展。五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按照《2018-2020年基层社建设方案和分类改造计划》对标对表开展工作,全市恢复重建基层社5个,改造提升基层社9个,召开“三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7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获省供销社村级基层奖补资金4万元。三是“四社”建设申报工作正常开展。申报“2018年度全国百强县级社”1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个。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选,腾冲市供销社再次获全国百强县级社称号,保山市腾冲市贸顺茶叶专业合作社和保山市腾冲市大塘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四是行业系统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全年,开展系统内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5期1094人次,为全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撑。
(三)农民合作社巩固发展。2019年,全市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74个,完成省供销社下达任务35个的782.86%,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100个的274%。其中:隆阳区90个,腾冲市106个,昌宁县28个,龙陵县20个,施甸30个。申报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3个,获得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2个。截至目前,共有合作社示范社594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0个,省级示范社438个,市级示范社106个。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305个,入社农户34万户,带动农户47.7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7.2亿元,合作社提质增效明显,服务农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开展。一是隆阳区尹家联合生猪养殖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持续为合作社带来效益。二是“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合作金融服务持续加强。“联合社”入社成员97户、入股资金1350万元,2019年,共为20户成员户提供担保得到银行贷款2380万元,为2户成员户提供互助资金200万元。三是市、县级供销社协调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国家项目等工作持续开展,当前各级供销社共协调资金1397万元。
(五)社有企业实力增强。在巩固原有社有企业的同时,隆阳区通过112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搭建2个消费合作社,培育2个农村社区公益性和市场化组织,依托“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线上线下购销平台,发展壮大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业务,上架销售农产品30个单品,覆盖合作社15个,贫困村15个,贫困户452户,线上平台注册用数1333个,实现交易145单,交易额14815元。2019年,全市共有社有企业36个,其中全资14个,控股13个、参股9个,社有企业的实力增强。
(六)合作社助推产业扶贫取得成效。一是在2019年脱贫出列的135个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311个,完成计划的230%。入社成员总数3339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8491户,带动非建档立卡户606户。二是积极探索,通过搭建、对接电商平台、引导参与消费扶贫等方式,不断拓展产业扶贫渠道。隆阳区供销社创建的“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腾冲市供销社成立的供销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施甸县供销社根据消费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的大东山等合作社及嵘煌等龙头企业,在不同程度、不同区域为贫困户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途径,在发展产业中给予优惠和扶持。
(七)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得以确保。2019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销售各种化肥32.13万吨,同比减少0.15%;销售农药4166吨,同比减少24.64%;销售农膜1046吨,同比减少18.35%;销售种子种苗2291万元,同比增加0.39%。库存各种化肥1.25万吨,同比减少14.71%;库存农药814吨,同比增加0.49%;库存农膜87吨,同比减少42%。
(八)机关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拓展深化“互联网+党建+社建”模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和专题调研,创建党员干部互联网学习平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推动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信息宣传、安全生产、依法治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来信来访、军转安置、保密、民族、老干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成效明显。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综合改革推进艰难。推进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不配套不完善落实难;改革的协同性不够,条块间、纵横向的合力难以形成;缺乏专项资金支持。
(二)基层社基础薄弱。目前,全市还有24个乡镇基层供销社为“三无”社,需要按照新型农村基层供销社建设标准进行恢复重建,任务艰巨;34个乡镇基层供销社属“薄弱社”,需要改造提升。
(三)社有企业脆弱。社有企业体量小、效益低、实力弱,发展后劲不足,转型升级困难,面临着既要做大总量、又要做优质量的双重压力。
(四)“三会”建设滞后。机构不健全,现有基层社基本只保留1至2名留守人员,建立“三会”制度的基本条件不足;受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的制约,县级以上机关“三会”制度建立困难。
(五)农村流通网络不健全。除农资流通网络外,农副产品流通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废旧物资流通网络等恢复难度大,以组织生产、销售的多,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连接紧密、开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服务运作比较少,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增值不多,农业产业效益不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力有限。
(六)合作社参与产业扶贫难度大。贫困村缺产业、缺资金、缺劳动力、缺技术,合作社体量小、规模小,带动力、带动面多限于一村一组;贫困户参与合作社发展产业的信心不足,入社意愿不强;部分乡村干部和合作社带头人思想重视不够,引导、指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发展不够有力,多部门、多渠道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合力难以形成。
三、2020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中央、省、市发展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加强供销基层社建设、稳步发展食用菌产业、不断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提质增效,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主要工作目标(预计)
1.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工作
2020年,计划发展农民合作社100个,总量达到3300个以上;规范农民合作社100个,培育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个。贫困村实现农民合作社全覆盖,80%以上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
2.基层社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工作
2020年,新建和恢复重建基层社12个,改造提升10个,新建村级基层社6个以上。
3.食用菌发展工作
2020年,全市食用菌产业总产量达4万吨,总产值7亿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坚定不移深化综合改革积极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持续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围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统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服务资源,积极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加快打造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体系。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小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符合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围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和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围绕发展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优势产业整合,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现有基层供销社的管理指导工作,支持和帮助乡(镇)供销合作社发展有一定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服务载体,广泛吸纳农民加入乡(镇)供销合作社及其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探索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的途径和方式,从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建立密切联系。围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加快建设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三是努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与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的关系。按照政(社)企分开的要求,推进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政拨入资金与社有企业收益分开的“社企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四是提高基层社发展质量。通过狠抓基层社分类改造,解决“形象”问题,引导五县(市、区)供销社以提升为农服务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和融合发展能力为重点,对接全国基层供销社“一社一卡”管理系统,以基层社分类改造为标准,加快改造力度和措施,推进基层组织体系高质量发展;通过规范基层社账务,解决“资金”问题,利用资产管理公司全面统筹资金,统一提升改造社有资产;通过充分发挥基层社作用,解决“地位”的问题,在领办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创建等过程中,为基层社主动加压,发挥基层社作用,调动基层社积极性,利用工作上“有为”,争取社会上“有位”。
2.创新思路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重点围绕优势特色种养业、农特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优势资源开发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积极探索以土地、林权等资源经营权、生产资料及家庭财产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组织动员能人大户、致富能手,选准选好产业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动员优势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调动员涉农龙头企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立足乡情村情民情,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发展合作社。五是坚持合作制办社原则,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依法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六是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质量优先,优化发展结构,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运行机制,促进合作社提质增效、又好又快发展。
3.努力发展社有企业增强供销实力。一是创新发展社有企业。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和各级财政支持,培育发展一批为农服务的社有参、控股企业,千方百计做大增量、突破总量。二是提升做强现有企业。切实加强对全系统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服务,引导社有企业利用土地、网络等自身优势通过资产整合、增资扩股、项目扶持、拓展业务、创新经营方式,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改造提升社有企业,增加社有股份比例,帮助社有企业应对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利润、员工有收入,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撑供销社整体发展。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供销社创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
4.加强农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保山市五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通过开展聘请有资质会计、开展会计人员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为全市农民合作社提供综合服务。
5.指导县区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继续引导运行规范、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规定开展资金互助、融资担保等工作。加强对已成立的融合联合社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和防范金融风险。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覆盖面,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县区力争在指导合作社内部融资上有新突破。一是探索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机构类型。二是继续引导运行规范、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直属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入保山市融合综合服务联合社,拓展融合社为农民合作社、基层社、直属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渠道。三是探索组建、提升农村土地流转型合作社,创新农民融资入股的方式,打通农民收入渠道。
6.持续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继续开展在贫困村新建和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引导建档立卡户加入合作社,指导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合作社与入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政策、资金、技术指导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帮扶,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互促发展。通过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产业扶贫工作力度,搞好挂联单位结对帮扶,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保山市供销社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