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保山市委: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助推我市农村合作社良性发展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采取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引导服务、提高入社门槛、增加社员股金、成立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融入脱贫攻坚、规范提升组织运行等多种措施,不断增加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全市农民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合作社带贫能力不断增强,贫困村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带动建档立卡户覆盖了全产业链。通过努力,我市农民合作社已从过去较为单一的传统产业类合作社,逐步拓展到公共管理服务、土地流转、社区消费等多个领域。截止2020年上半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3362个,其中:种植业2119个、养殖业805个、流通业50个、公益服务209个、消费合作社17个、其他162个。分县区情况为:隆阳区951个,腾冲市984个,昌宁县678个,龙陵县365个,施甸县384个。入社农户34.7万户,带动农户47.8万户,社员出资总额38.4亿元;2020年上半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7.8亿元。全市市级以上示范社累计达587个,其中:国家级52个、省级443个、市级92个。发展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二、关于选好带头人问题
这是农民合作社能否不断壮大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我们进行了诸多探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人、集体、企业和村党支部等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参与或投资农民合作社,努力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格局。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以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拓展参与边界,推进合作社发展建设。主要有五种做法:一是发展农村能人大户领办型合作社,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生产经营能手发挥吸引力和乡村本土地缘、亲缘优势,领办农民合作社,尽可能多的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入社;二是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合作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模式拓宽参与范围、增强生产经营实力;三是发展村两委牵头领办型合作社,发挥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和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入社;四是发展优势产业和品牌产品带动型合作社,引导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参与品牌产品和优势资源的开发;五是发挥乡镇基层供销社的网络、触角和公信力优势,发展基层供销社领办型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参与面。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领办72个,能人大户领办2658个,供销合作社领办19个,村党支部领办613个。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历年来市、县(市、区)每年均组织开展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
三、关于增加资金投入问题
为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我们高度重视你们的意见建议,在认真落实市政府2004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特别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6〕24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争取力度。
1.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引导扶持。一是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引导撬动合作社投资和融资投入,努力争取“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在高原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每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二是协调各县(市、区)、园区安排财政引导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将农民合作社纳入有关农业补贴支持范围,新增农(林)业补贴适当向农民合作社倾斜,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集体持有和管护。三是加大现有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初级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信息化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四是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由农民合作社承担的涉农(林)项目规模。2017年,扶持合作社发展的50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由财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
2.以联合合作,深化拓展参与边界。为进一步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山市供销社创新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探索组建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9月,报经市政府批准,市供销社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合作,组建了包括县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97户成员参与的“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这样的联合合作,既拓宽了合作社的参与边界,又拓展了融资贷款、资金互助等经营业务范围,探索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新路子。联合社成立以来,共推荐获批贷款的合作社52个,获得贷款金额6490万元,获得联合社互助资金帮扶的合作社27个,帮扶资金2496万元。
四、关于加强人才培训问题
合作社发展的好坏,运营的规范程度,关键在于要有一支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团队。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一是认真抓好组建合作社培训。对新发展的合作社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培训。二是每年各县级供销社都相应的组织开展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三是邀请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合作社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四是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电商业务,聘请电商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合作社电商营销技术培训。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开展各类培训3期270人。
五、健全管理体制问题
合作社运行是否规范,是合作社能否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合作社要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要有一套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一是积极指导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合作社《章程》,要求合作社制定《合作社“三会”制度》、《合作社成员管理制度》、《合作社日常管理制度》、《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合作社,以制度管理成员,杜绝凭个人喜好、靠人际关系等随意管理现象。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指导88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二是以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为提升为农民合作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山市于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的两级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2014年将其提升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把单纯的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会计代理服务拓展到政策咨询、项目服务、融资服务、会计核算、盈余返还、税务代理、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领域,目前,两级中心共聘用35名专职会计,为全市367个农民合作社提供综合服务,形成了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综合服务的上下贯通的网络和机制,成为全省供销系统学习推广的成功经验。三是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建设工作,努力破解农民合作社重发展、轻服务等问题。按照《保山市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保农办发〔2020〕2号)精神,根据民建保山市委的要求,我们认真落实规范提升合作社行动,截止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82个,今年内全市将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10个以上,且每个乡镇至少规范提升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选择部分贫困村合作社进行规范提升试点。
六、合理分配利益问题
根据民建保山市委提案要求,我们不断总结经验,着力推进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以建章立制和建立会计账务为重点,推进合作社建立和完善成员账户,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对合作社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从社员构成、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登记备案、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指导服务。三是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要求,加强示范社建设。认真开展市级示范社建设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力求做大做强一批管理规范、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的示范专业合作社。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推荐上报国家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17个,县级申报市级示范社19个。四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认真组织,指导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截止2020年6月,全市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合作社1309个。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的落实,促进农民合作社的规范运行,助力保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保山市供销社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