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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69527-2-/2022-09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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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一次会议第0097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保山市委: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保山农业合作社困难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我们充分征求了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山监管分局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采取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引导服务、提高入社门槛、增加社员股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融入脱贫攻坚、规范提升、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等多种措施,不断增加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好发展,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合作社产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216个,分县区情况为:隆阳区1000个,腾冲市874个,昌宁县588个,龙陵县390个,施甸县361个。入社成员30.1万户,带动农户32.8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11.9亿元。2022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8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87个,完成年度任务的58%,全市196个企业绑定575个合作社,绑定脱贫户75390户,双绑率91.55%。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隆阳区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按进度推进。全市累计示范社73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2,省级示范社483,市级示范社190个。发展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二、加强合作社制度管理问题

全市开展了以规范标牌、建章立制、建立会计账务、建立和规范档案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累计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548个,分县区:隆阳区256个,施甸县55个、腾冲市98个、龙陵县52个、昌宁县87个,今年全市将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150个以上。

一是完善章程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并根据章程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合作社制定《合作社“三会”制度》、《合作社成员管理制度》、《合作社日常管理制度》、《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档案管理制度》、《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合作社,以制度管理成员。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密切配合、协调运转,分别履行好成员(代表)大会议事决策、理事会日常执行、监事会内部监督等职责。

三是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配备财务会计人员或进行财务委托代理。以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抓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和运营管理规范化。保山市于201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的两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2014年将其提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把单纯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会计代理服务拓展到政策咨询、项目服务、融资服务、会计核算、盈余返还、税务代理、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领域,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服务中心共有从业人员66名,其中:专职会计30名,兼职会计31名,其他业务人员5名,共服务合作社36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1.3%。

四是加强登记管理。严格依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未按时报送年报、年报中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范围。

五是理顺上下管理体制,归口管理。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部门是省农业农村厅,管理体制不顺也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规范发展,5月初,市委决定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有关职能职责调整至市农业农村局,目前,两部门已完成前期相关工作,调整职能职责已报市委编办。

三、关于合作社人才问题

一是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培训、参观考察学习等方式,举办培训班,对各级供销社相关人员,合作社理事长,综合服务中心会计等进行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相关知识的培训;二是对合作社的负责人、财务人员、社员就法律法规、管理运行、财务核算、电子商务、融资警示教育实用技术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三是邀请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合作社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四是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电商业务,聘请电商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合作社电商营销技术培训。五是选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参加省内外各种培训。2021年共举办各类培训32期992人。

四、关于合作社融资问题

(一)“金融政策”方面

一是制定支持政策,聚焦三农发展。保山银保监分局指导全市银行业不断细化“绿色金融服务方案”,重点助推绿色产业发展,结合保山市为农业大市的实际情况,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整村授信加大对咖啡、茶叶、中草药等信贷投放:首先是规划先行。腾冲农商行制定了“十四五”绿色信贷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支持方向和工作措施;昌宁农商行在规划中强调对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支持。其次是考核跟进。农小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中的支农指标权重均值同比提高,腾冲农商行把支持“三张牌”发展专门纳入绩效考核。

二是开展建档评级,强化授信支持。保山银保监分局提早安排部署2022年全市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主责任银行制度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由农村信用社对接家庭农场、邮储银行保山分行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账户所属银行机构为建档评级主责任银行,以名单企业为基础,到2022年底实现324个家庭农场(规模农业经营户)、32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44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目前各银行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截至2022年3月末对接完成建档评级458户,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3.02亿元。

(二)“制定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管理政策”问题

1.加强协同配合,提升融资增信。通过税收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扶持政策共同发力,有利于推动示范社规范化发展,扩大示范社影响,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2022年3月农行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设置差异化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投放;建行和国家农担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修订了小微企业“乡村农担贷”产品,积极为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合理贷款需求,产品最大授信金额达500万元,期限最长3年。近期各机构多项专属信贷产品政策的逐项落地,“贷款期限较短、借贷额度低”的问题也会得到逐步解决。

2.扩大服务外延,增加授信主体。目前辖内银行对多种借款主体实施授信,增加合作社成员的信贷投放:一是以合作社组织为借款主体实施授信;二是对合作社理事长、成员、社员实施授信;三是对合作社理事长、成员个人成立的公司实施授信。

(三)关于“担保要求高;缺少抵押物”问题

近年来,保山银保监分局鼓励银行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服务,提升信贷产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周期的适配度,加大中长期贷款供给,落实“首贷”、续贷、信用贷要求,主动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授信“能授尽授”。

一是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健全担保体系。针对“担保要求高;缺少抵押物”,保山市各银行机构持续加强与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聚焦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业务,截至2022年5月末,通过该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放款4654笔,金额10.65亿元,在保3729笔,金额7.36亿元,累计代偿33笔,金额2500万元。主要投放行业为水果蔬菜收购和销售、生猪养殖、肉牛养殖等农产品的种植、收购、加工与销售。加强银担合作降低融资成本,担保的费率仅为0.8%/年,对政策性扶贫项目(粮油、种子、生猪)的费率是0.5%,极大的缓解了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困难。

二是依托建档评级,加大信用贷款力度。近年来,全市涉农银行机构开展的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全市信用贷款的占比逐年提升,特别是作为支持农产品销售企业的主力军的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占比达到40%以上,特别是昌宁、龙陵、腾冲3家农商行的信用贷款占比达到了46.14%、46.82%、45.64%,信用贷款的持续投放极大的降低了农户、企业的融资成本,方便、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极大的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特别是下载了手机银行的客户更是可以足不出户就享受到了金融服务。如龙陵农商行积极助力打造紫皮石斛之乡,发放石斛产业贷款13.8亿元并给予270个基点的利率优惠。推动昌宁红茶特色产业,昌宁农商行精准对接茶叶产业融资需求,共发放3.4亿元贷款惠及5000余户茶农。如:昌宁农商行向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贷款100万元,该笔借款采用担保公司担保,因受疫情影响,蔬菜销路受阻,导致该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银行了解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展期延期、无还本续贷,帮助合作社度过难关。

(四)创新联合合作,深化拓展参与边界

为进一步解决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山市供销社创新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探索组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9月,报经市政府批准,市供销社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富滇银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合作,组建了包括县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97户成员参与的“保山融合综合服务合作社联合社”。通过联合合作,既拓宽了合作社的参与边界,又拓展了融资贷款、资金互助等经营业务范围,探索了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新路子。联合社成立以来,共推荐获批贷款的合作社70个,获得贷款金额9215万元,获得联合社互助资金帮扶的合作社33个,帮扶资金3226万元。

五、建立土地流转机制,缓解用地紧张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保山市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各园区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土地流转工作,为全市土地流转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下发后,保山市及时下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5〕25号),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行引导和规范;2017年11月下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17〕62号)文件,实行“三权分置”并行,进一步明晰了土地产权关系,切实维护了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2021年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58.47万亩,占耕地比重为9.05%。其中:出租54.61万亩,入股0.48万亩,其他形式3.38万亩。按流转去向划分,流转入农户面积30.91万亩,占52.86%;流转入企业面积13.93万亩,占23.8%;流转入专业合作社面积6.43万亩,占10.9%;流转入家庭农场0.69万亩;流转入其他经营主体面积6.51万亩,占11.1%。土地流转主要在户与户之间,户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庄园之间流转。

三是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三家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和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用地的实施意见》,从规划管控、用地集约节约、优化审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用地政策导向清晰。

四是为规范用地审批流程,制定了《保山市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管理细则(试行)》,对涉及农村公益性设施、基础设施、农村宅基地等三类情况的农用地转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提案中提到的合作社基础设施等用地保障可按照以上相关政策和流程要求执行。

六、多角度打造农产品品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问题

一是强化农产品品牌打造。不断强化保山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叠加效应,制定了茶叶、咖啡、蔬菜、石斛等产业的区域公用品牌准入标准;推动“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持续做好“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相关工作,动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业,加强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积极参加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名品名企评选,入选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企业及产品品牌1个。打造提升“一座保山”“隆阳乡耕”“腾冲司莫拉”“施韵甸美”“云上昌宁”等区域公用品牌,强化区域公用品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强化市场管理与服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创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运用商标及地理标志促进工作。加大对认证产品和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6910件,同比增长21.80%。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全市有机茶园认证面积36591.6亩,机农产品获证组织109家,有机认证产品证书143张。上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申请材料60份,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山小粒咖啡”19家,“龙陵紫皮石斛”6家,“昌宁红茶”4家,“昌宁核桃”8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23家。全市农产品质量得以不断提升。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保发〔2019〕7号)政策文件,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每个质量标准制修订项目奖补5万元。

四是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动市级平台与省级、国家平台对接,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以上接入省、国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3个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或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相关设施设备,构建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扎实推进保山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目标任务。制定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标准制定中推进绿色食品牌工作。2021年,完成保山市地方标准制定19个56项,均按符合绿色农产品或符合绿色发展的要求制定。按一县一业要求推进标准化工作。一县一业工作中,已完成的标准化工作情况。隆阳区:咖啡2个;腾冲:中药材12个;施甸:水稻制种1个;昌宁:茶叶3个;龙陵:石斛2个。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的落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助力保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保山市供销社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