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保山市地震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工作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继续推进市地震局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载体,优化公开形式,使信息公开服务公众、便民利民。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配合科室:办公室)
编制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机构职能职责(责任科室:办公室)
⑴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⑵机构名称、职能职责、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
⑶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能职责。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本部门出台的制度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文件。(责任科室:办公室)
⑴正式文本:政府规章和行政机关为主要实施部门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部门的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⑵政策解读:行政机关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行政执法基础信息。(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
包括公开监管执法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重点领域和职责业务。
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应急处置的相关制度方案及震情处置报告。(责任科室:震害防御科)
⑵财政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公共服务科)
①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和限额标准、公开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机构名录等情况;
③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审计报告。
⑶部门重点工作。(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配合科室:局属各科室)
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请公开内容所属科室职能职责范畴交于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7日内提供规范答复内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核实就轻率答复等现象。(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配合科室:局属各科室)
(三)其他热点难点问题
1.开展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回应工作。认真研判处理涉及本部门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回复领导信箱问题、在线咨询和意见建议。(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配合科室:局属各科室)
2.加强平台运维,规范管理新媒体。严格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认真开展网民互动回应工作。(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办公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严格按照《保山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科室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拟定科室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填写《保山市地震局公文(信息)发布审批单》。
2.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和保密审查,同时对公开属性、公开范围进行复审。
3.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终确定该政府信息的秘密等级、公开属性、公开范围。其中,拟公开的内容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或者拟公开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送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4.将填有局办公室审查意见和领导审核意见的公文(信息)发布审批单、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原稿及电子版交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开发布。
保山市地震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