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保山市地震局
关于防震减灾应急联动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保山市地震局
乙方:保山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原则和“工作一盘棋、事业一条心、生活一家人”理念,聚焦保山现代化大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全面、深入、长期的战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内容
(一)加强信息互通。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做好震情、灾情信息沟通交流。
(二)加强业务交流。探索建立专业知识相互融入机制,相互配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救援处置专业培训,共同开展抗震防灾知识宣传。
(三)加强基础共建。探索“智慧应急”平台共建机制,实现震情风险监测和分级分类预测预警预报;双方联合支持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及开展应急演练。
(四)加强资源共享。探索应急避难场所、物资储备等共建共享机制,双方联合推动市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二、权利和义务
(一)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全市震情分析预测,提请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全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协调参与开展地震灾害防范检查。
(二)市应急管理局以开展综合减灾防灾宣传、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等为载体,将防震救灾知识纳入其中,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
(三)市应急管理局将地震灾害预测预警纳入全市应急指挥系统统筹考虑推动,实现信息接入。市地震局负责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管理局支持系统建设和运维。
(四)市地震局提供的地震灾害救援特点提出救灾物资需求,市应急管理局将其纳入年度物资采购储备计划,提请政府给予解决。
(五)双方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对方涉密信息的安全可靠。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业务交流制度。通过召开业务交流会、技术研讨会、震情会商会等形式促进技术交流,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双方指定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市地震局监测预报科为对口联系科室,负责日常联络及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