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20-8-04_A/2018-062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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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17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省财政下达保山市防震减灾专项资金16.9万元,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结合五县(市、区)地震局申报的项目,及时拨付款项,圆满完成了2017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通知》要求,保山市地震局在组织开展2017年度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参考云南省地震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通过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基层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了申报,2017年省财政下达保山市防震减灾专项资金16.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资金下达后,保山市财政局于2017年5月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分配,其中:拨付保山市地震局项目资金5万元,五县区地震局项目资金11.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4.9万元(隆阳区2万元未使用),预算执行率8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支出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规范。在资金使用中,保证专款专用,没有用于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及“三公”经费的支出、没有用于与防震减灾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不符的支出,没有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各项产出达到了预期产出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项目的运行,增强了我市防震减灾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政府及科研人员满意度高。

四、绩效自评结果、工作的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根据《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保山市地震局认为2017年度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目标内容明确、项目程序合理、项目审核严格、资金到位较好、资金使用清晰、监管到位、财务比较规范、组织管理良好、项目按计划和内容实施,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效益良好。

项目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省地震局继续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合理分配资金,促进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