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市防震减灾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高了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提升了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通过效益分析,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效益,项目的运行,切实增强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能力,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通过自评,该项目自评得分98.00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每年防震减灾科普馆开放服务时间在200天以上,全年共完成开放服务230天;
(2)数量指标——组织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不少于10次,全年共完成13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
(3)数量指标——编写震情分析月报12期,全年完成值为12期;
(4)数量指标——编写震情分析周会商意见40期,全年完成值为48期;
(5)数量指标——编写震情跟踪月报12期,全年完成值为12期;
(6)质量指标——防震减灾科普馆(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90%,全年完成值为95%;
(7)质量指标——测震、前兆台网运行完整率,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0%,全年完成值为98%;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防震减灾科普馆接待人次大于100人,全年完成值为120人(含线上观众人次)。
(2)社会效益指标——宣传活动参与人次大于500人,全年完成值750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政府和公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为大于90%,全年完成值为92%。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因受疫情影响,项目中培训、会议计划取消,致使部分工作未能实际开展,造成个别支出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科学规划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今后,我单位将紧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支出预算统筹兼顾,进行合理的计划及预测,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做到编制范围尽可能全覆盖,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
我单位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梳理现行制度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逐步查缺补漏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规范化管理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及时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总结及调整,落实好绩效全覆盖工作,切实发挥绩效目标的纠偏、达标作用,对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及时查找原因,调整工作方向,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防震减灾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 加强地震基础研究,开展地震预测预报指标、震后趋势判定及强余震预测、地震前兆与地震关系等研究;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优化台网布局,夯实监测基础;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以防震减灾为主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不断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率;着力提升地震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范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过程中按照《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评价标准,进行科学、规范的考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总结了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为11.44万元,资金执行11.44万元,执行率100.00%,预算执行得分20.00分。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安排科学,绩效明确,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项目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项目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公众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和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受众满意度达92.00%,达到预期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建立整改机制
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保山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保山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上年实施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纳入自评范围的所有项目自评报告,并在部门决算中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同时建立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机制。我单位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