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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两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按照省地震局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两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按时完成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保山项目建设。
2.强化地震监测预警。协同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持续实施地震监测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全市地震观测台网智能化转型升级。强化各类监测台网和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地震观测仪器正常运转、数据传输畅通,确保全市地震监测预警台网和信息系统高效精准运行。
3.加强震情监视跟踪。按照“抓异常、抓大震”工作要求,严密监视各种地震观测资料异常变化情况,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异常核实规程,第一时间上报有关异常情况。加强与腾冲地震监测中心站、滇西地震预报协作区成员单位的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震情趋势分析研判意见及地震灾害风险。
4.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公共服务。做好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结果的宣传运用,配合完成5县(市、区)普查成果“一张图”编制。对照较大等级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应急备勤,协助抓好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物资储备等方面工作。持续推进村(社区)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扎实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加强宏微观异常跟踪分析研判和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5.统筹推进其他工作稳步开展。根据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国家安全、国防动员、保密工作、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政务服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消防)、社会信用体系、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16,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6,8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93,300元,同比下降9.81%。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及上级补助收入减少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6,800元,其中:本年收入3,516,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6,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93,300元,同比下降5.21%。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及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16,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1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8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3,300元,同比下降4.1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4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0,000元,同比下降12%,主要原因是: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预算比上年减少6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5,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0,6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在职人员大病医疗费;
22405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46,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临聘人员劳务费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22405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灾害预防支出44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全市9个基准站、11个基本站,68个一般站运行正常,观测资料连续、可靠,台站整体运行率不低于95%,对台站进行定期巡检。
二是密切监视全市震情趋势,跟踪市内地球物理观测资料,按要求及时开展重大异常现场核实,定期组织会商例会,分析市内震情趋势,产出会商研判意见不少于40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是稳步有序推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工作,保障预警台点和数据正常运行,强化预警减灾实效,使地震预警系统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四是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年内组织防震减灾科学普及与法制宣传活动10次以上,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科普馆使用效益,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法规普及率和传播面。五是进一步优化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完善地震应急服务供给,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年内组织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1期,提升基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2.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确保全市地震监测站网运行率达95%以上。二是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年内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培训1次,提升群测群防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科普知识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六进”活动,年内组织各类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10次以上,打通防震减灾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5,200元,较上年增加3,800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2,641,955.56元,其中,流动资产34,390.05元,固定资产1,709,51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98,053.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3,680.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48,75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