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269620-8-/2018-11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2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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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关于2017年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关于2017年预算公开

的补充说明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保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保山市地震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内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震害防御及法规科、预报科、应急救援科、监测科。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保山市地震局财务总收入354.51万元,较上年增109.42万元,同比增44.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4.51万元,较上年增109.42万元,同比增44.6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4.51万元,较上年增109.42万元,同比增44.64%,其中,本年收入354.51万元,较上年增109.42万元,同比增44.64%,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51万元,较上年增109.42万元,同比增44.64%,(本级财力354.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4.51万元,较上年增支109.42万元,同比增44.64%,其中:基本支出224.51万元,占总支出的63.33%,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36.6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29.9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20(类)04(款)”支出324.58万元,主要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224.51万元,较上年增76.42万元,同比增51.6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车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69万元,较上年增22.13万元,同比增142.22%,占基本支出的17%。

1. 工资福利支出18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8.92万元、津贴补贴93.04万元、奖金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3万元。与2016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45万元,同比增57.84%,主要原因在于:第一,2016年多次调整在职人员工资,整体工资水平上升;第二,2017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纳入预算,由部门自行缴纳。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7.69万元,其中公务费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职教工会费5.32万元。与2016年相比,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13万元,同比增142.22%,主要原因在于:其他交通费为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租车费,纳入商品服务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中独生子女费0.02万元。与2016年相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4.16万元,同比减99.86%,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一发放。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万元,分别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工作经费80万元、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经费50万元。较上年增33万元,同比增34.02%,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市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在往年6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20万元,新增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7.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1万元,同比增15.49%,占基本支出的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