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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69620-8-/2023-04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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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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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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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0000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3.组织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工作。参与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

5.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开展防震减灾有关行政执法及督察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组织和提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地震局领导班子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时无防”的工作理念,深度融入“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围绕“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地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努力实现以高水平防震减灾保障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等作为经常性常态化学习内容,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切实做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更加有力。

二是树牢“震情第一”观念,加强地震监测台网运维管理和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及时提出科学预测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实施好“中国地震科学试验场”和“云南地震预警工程”涉及保山的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是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按时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一校一台”建设目标任务。

五是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进依法监管迈上新台阶。

六是扎实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成果应用,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七是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将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管理实践相结合、与科普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普法长效机制,为推动和实施依法防震减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82,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2,7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540,600元,同比增长16.18%。主要原因分析:1.基础绩效奖金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2.新增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项目,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新增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82,700元,其中:本年收入3,682,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2,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340,600元,同比增长10.19%。主要原因分析:1.基础绩效奖金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2.新增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82,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8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91,7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1,600元,同比增长6.52%,主要原因分析:1.基础绩效奖金纳入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增加;2.临聘人员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391,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9,000元,同比增长55.16%,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部门职责和2023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2023年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经费增加30,000元、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专项资金增加200,000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增加41,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3,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大病医疗费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3,1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在职人员大病医疗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739,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缴纳失业保险、临聘人员劳务费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支出41,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灾害预防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项目。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18次,共计接待约10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2023年不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与上年相同,费用支出预算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经费,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确保监测台网(站)运行率达95%以上。二是加强观测资料的动态跟踪分析与会商研判与短临预测工作。市县地震部门对本行政区正常观测的各测项资料每天处理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核实分析与上报,重大异常核实上报不超过24小时,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全年上报宏观异常零报告不少于40期。三是加强群测群防队伍培训教育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2.地震监测站网升级工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保山地震台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采购观测仪器及耗材设备1批,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确保监测台网(站)运行率达95%以上。

3.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为谱写保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服务。

4.地震群测群防及科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确保监测台网(站)运行率达95%以上。二是加强对乡(镇)群测群防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乡(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提升群测群防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科普知识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打通防震减灾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1,700元,较上年减少53,200元,下降12.2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地震局资产总额4,286,339.78元,其中,流动资产52,620.84元,固定资产3,289,15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44,567.2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4,559.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6,639.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