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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0-031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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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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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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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保山市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

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盯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收支目标,努力克服诸多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挖潜增收,狠抓预算执行,全市财政收支持续平稳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市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良好。

一、2019年财政工作总结

(一)以开源节流为抓手,努力增收节支,全力促进财政收支平稳增长。

面对经济下行及政策性减收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诸多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努力挖潜增收,积极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统筹各类预算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变现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狠抓预算执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还本付息支出,有效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全市财政收支持续平稳增长,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1亿元,同比增收0.5亿元,增长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3亿元,增支9.3亿元,增长4.6%

(二)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加快发展。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2019年共争取到置换资金达38.96亿元(含再融资债券19.56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压力。争取新增债券资金达37.59亿元,为全市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力保障。此外,主动牵头,与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申报2020年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收益平衡的专项债券。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大力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截止20198月末,全市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5.74亿元。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截止201910月末,分配下达市级安排预算资金4.4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下达中央、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补助收入12.79亿元,有力支持了基础设施、交通项目、国土项目、环保项目、农林水基础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企业发展投入力度。安排市级工业聚集化发展专项资金1815万元,落实省级财政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4044万元,落实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和优质粮食工程资金6821万元、省市县粮食储备资金(粮食风险基金)1633万元,为引导和促进水电硅材产业、轻纺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粮食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国家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严格按规定时限返还。

(三)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富农政策。

1)截止201910月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08861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430万元)。全市下达惠农补贴资金16365万元,资金已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到县。

22019年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9282.94万元,比2018年市本级投入增加807万元,增长9.5%其中统筹市级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436万元,比2018年增加956万元17.59%。加大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支持力度,截止10月底,共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11701.65万元(中央资金154694.87万元,省级资金34657.94万元,市级资金8424.94万元,上海对口帮扶资金1338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439.7万元,整合资金145338.05万元。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建立起脱贫攻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截止10月底,贫困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年末规模为193411.06万元,已完成整合规模180571.9万元,占整合规模的93.36%

3)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资金6450万元,一是腾冲市一事一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资金1050万元;二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3200万元,其中隆阳区850万元,施甸县600万元,腾冲市750万元,龙陵县500万元,昌宁县500万元,用于五个县(市、区)64个行政村的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预期收益率均5%以上。三是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4个,建设资金2000万元,分别是腾冲市猴桥镇猴桥社区500万元,明光镇麻栎社区500万元,龙陵县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500万元,碧寨乡梨树坪社区500万元。四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个(腾冲市),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

2.大力推动教科文工作。

截至201910月科教文化(宣传)累计支出达372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53%。其中,教育支出346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33%。市级年初预算安排教育项目经费15616.72万元,重点落实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学费减免等惠民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改革。科学技术支出5908万元,比上年同期3976万元增加1932万元,增长48.59%。市级年初预算安排科技项目经费3662.46万元,主要用于“众创空间”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及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R&D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市级年初预算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支出3559.7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的引导扶持、旅游革命。

 

3.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截至201910月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5亿元,增长3.62%。按要求兑现提高城乡低保人员补助标准增长政策,共向12.42万名城市及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3.34亿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5.31亿元,推动全市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稳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下达小额担保贷款各级财政贴息资金11770.27万元。实施卫生惠民工程。全市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4亿元,增长3.1%。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2.39亿元、公共卫生经费2.01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05亿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73亿元,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资金9400余万元,对25万人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入,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职工医保住院、城乡居民医保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14.31%29.52%。城乡居民参保率保持在97%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740元,住院实际补偿率达70.4%。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到位2.36亿元,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500套;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81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9万户。

(四)以科学理财为目标,强化创新意识,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一是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本着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原则,编制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滚动编制2020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同时,督促指导县(市、区)按要求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扎实做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文件的通知》,及时组织培训,完善预算编报、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信息系统,确保2020年部门预算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编制。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实施,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财政管理更加规范、科学。三是继续推进绩效管理改革。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逐一审核,未申报绩效目标的一律不安排预算,对经审核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纳入预算安排的,其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实现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组织市本级主管部门与预算单位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300余个部门预算项目、20个市级专项资金、33个省对下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自评。在自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入围参与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个县(园区)财政管理、7个部门整体支出、7个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财政再评价,2个重点项目经费进行定额标准的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有新突破,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入围参与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对除涉密信息外的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自评表,由部门(单位)分别在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将第三方中介机构财政再评价结果反馈县(区)、部门,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效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四是积极探索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省与州市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总体框架下,合理划分市与县区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起草《保山市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并加强对各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指导。五是切实推进预算管理综合平台建设,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指标推送,再到指标下达等环节形成闭环,目前正在搭建平台,将从2019年起开始运行。六是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按要求,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9年除涉密单位外,市、县两级政府预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预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除通过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全部向社会公开外,并在省级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是为贯彻落实人大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机制,着力提高预算监督质量和水平。市财政局及时成立保山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财政信息数据梳理和联网监督系统平台搭建,运行维护技术保障等的责任分工,充分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前期工作,为下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八是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对收支真实性、政府性债务开展专项核查,按月审核报送数据。九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财税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督查调研,促进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落地。20191-9月,全市共减免税收7.4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十是继续规范推进PPP模式。20199月底,全市共有32个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覆盖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等10个领域,总投资1073.30亿元。7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第四批示范项目;22个项目签署PPP合同落地实施,总投资740.48亿元,签约社会资本112.56亿元,实现金融机构授信313.67亿元,实际融资到位142.2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32.43亿元,已完成落地项目总投资的44.89%,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成效进一步显著。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覆盖,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支付周期周期得到大大缩短、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授权支付转账业务办理,有效的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和各改革参与方的工作效率。

(五)以依法理财为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全力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是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建立执行数据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完善库款管理机制、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市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扎实抓好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截止201910月,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同)减少1544.48万元,下降41.46%,接待人次数减少152637人次,下降38.06%;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减少107.37万元,下降18.7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减少965.39万元,下降17.52%;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96.43万元,下降23.35%五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监管力度加大,工作程序更加规范,采购活动更加公正透明,借力“互联网+”率先建立电子卖场,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20191-9月,全市政府采购预算123085.25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为118126.05万元,节约资金4959.2万元,节约率为4.2%

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市财政收支总量依然较小,财政自给率低,一方面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造成我市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在财源基础不牢的情况下增收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三保”、还本付息等刚性需求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压力巨大。

二、2020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措施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预算法,大力培育财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资金统筹,优化重点领域资金供给,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严肃财经纪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推动保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持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狠抓增收节支,增强财力保障。继续抓好收入组织,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如期发放、机关高效顺畅运转;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政策不断向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倾斜,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加快构建规划约束、总额控制、目标引领、绩效引导、计划保障、管理推进的预算编审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将中期财政规划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和依据,坚持年度预算编制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严格规划项目管理和调整。四是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五是按照中央和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全市相关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六是加强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调研和指导。

2.持续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一是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支持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注重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大力支持园区发展,加快培育文化品牌、竭力打造旅游三张名片,做大产业规模,培育壮大财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带动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四是加快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规模,保障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合作,多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持续健全收入增长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继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按照2016年—2019年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规划推进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谋划2020年以后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三是加大对国有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力度,盘活资产。

4.持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一是完善财政民生保障长效机制,编制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及2020年至2022年三年滚动预算,将社保基金预算列入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主要框架体系中。二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责任,确定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三是贯彻执行好健康扶贫措施。将紧紧围绕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预防患病问题这一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健康扶贫取得实效、为实现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在财政社保信息系统基本搭建的前提下,2020年进一步完善系统,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执行管理、决算管理、财政专户核算管理提供分析支持。以财政社保数据库为核心,探索社保大数据的建设,接入公安、民政等数据资源,实现社保基金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平台,真正实现对社会保障资金全口径管理,一体化管理。                    

5.持续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强化财政管理、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能力。

2)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机制,限期办理存量资金收回收缴手续,严格控制新增存量资金。

3)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4)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及实有资金等方式逐步消化存量政府债务、降低政府债务率。同时,严控违规举借新增债务,积极争取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在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原则上,保障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开展。

Product_Flag = 1OldObject5)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搭建财政资金下达预警系统(模块),将资金分配时限要求嵌入财政一体化指标模块,实施倒计时预警,对逾期未下达资金进行督办、处理。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预决算公开信息动态监督系统,建立统一公开平台,实行集中公开,后台审核,动态监督,对预决算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和公开形式未达到要求的县(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及时、完整、规范。三是抓好财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社保资金及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问效,不断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保山市财政局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