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2018年,保山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按照《保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要求,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为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根据中央、省市预决算公开最新要求,于云南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市本级政府预决算;督促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于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部门预决算;督促各辖区做好本辖区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结合相关要求分类细化,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及时公开国家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综合运用网站发布、政策宣传进社区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
3.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PPP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的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及时发布本级PPP项目信息和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通过公开透明的政策机制建设,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4.推进财政相关改革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监管处罚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逐步建立政府债务举借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做到政府债务收支与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执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清单,及时将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文件和年度内收费基金政策调整更新情况按权限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重大政策及时向社会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本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推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量质并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统筹运用财政网站、财政法治政策宣传、走访服务等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信息,提高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实效性。
3.对群众关切及时高效回应。及时了解社会各方对我局政策文件的关切和解读,对涉及我局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引导社会预期。
三、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1.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规程,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做好公开属性审查,加强公文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作用。
3.优化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本部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管理,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和改进局外网内容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