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19-12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坚持“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如下自查: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推进情况。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余明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切实保障工作所需经费,配备计算机一台,主要用于信息处理工作。此外,为便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单独为人事教育、综合、会计、农业、税政法制、政府采购管理等科室的联络员进行了一对一、点对点的培训,年内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一次,在会上局长听取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派专人参加了市政府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办理了涉及本单位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根据公开属性在部门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将市财政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内容及各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性法规、工作总结等做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并且及时维护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了单位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制订了公文公开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

  1.财政项目文本情况

  今年增加了5个部门的6个项目文本公开,向社会公开项目内容和绩效目标,继续推动了重点项目的公开,扩大了重点项目公开的范围和类别。公开的项目分别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智慧环保”项目,市水务局的保山坝水生态治理项目、保山三个大型灌区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经费,市交通运输局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综合业务技术检测用房建设项目。

  2.公开保山市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公开链接地址:

  《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

  附件:2018年预算执行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附表(公开稿)

  其中“表36”至“表45”和“保山市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为市财政局2019年度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的定期公开。

  (三)预决算公开评比情况。经与省财政厅联系,省对市预决算公开检查正在进行。   

  (四)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信息采集表格的填写;认真制定了保山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方案;并做好相应工作。

  (五)载体建设情况。主动将市财政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内容及各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性法规、工作总结等做了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建立了《保山财政之窗》微信公众号,2019年共发布信息40余条。

  (六)依申请公开。2019年保山市财政局共在门户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共办结1项。

  (七)公开回应工作。2019年保山市财政局共在门户网站回复群众咨询18条,其中:在线咨询12条,意见建议6条。2019年无群众投诉情况。2019年保山市财政局12345政府热线无转接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快捷、内容不够简练、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和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自查和梳理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积极借鉴其他市级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经验,完善信息化公开有关规章制度,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继续督促市直各部门按照规定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2020预决算信息。

 

                                                                                                  保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