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2-1208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12-0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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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法定节假日值班相关制度

保山市财政局法定节假日值班相关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局机关节假日值班的工作管理,确保及时、安全、有效的处理节假日期间的突发事件,结合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 值班期间需遵循保密,有情必原则。

第四条 值班期间主要的工作任务:

(一)接待来访群众并及时处理来访事件;

(二)及时上报并处置突发事件;

(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件;

(四)值班室设在市财政局181801室,值班电话为:2216907

(五)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必须24小时坚守在岗,按时交接班并汇报值班情况;

(六)各科室在假期结束三天内将值班情况汇总交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第五条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流值守的方式,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六条 办公室需在法定节假日三天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发送至个人。

第七条 当班人员需按时到达值班室,坚守岗位,处理各类来文来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八条 当班人员在对值班期间突发的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及时处理好事件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九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应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