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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5-07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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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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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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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严格控制行政成本等要求,我们制定了《保山市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保山市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A类)

1.A类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编号

品目名称

备       注

A1

货物类

A11

交通运输设备

 

A1101

公务用机动车辆

A12

办公设备

 

A1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机和便携式。

A1202

打印机

 

A1203

复印机

 

A1204

文印设备

包括速印机、胶印机、数码印刷机、装订机等。

A1205

传真机

 

A1206

扫描仪

 

A1207

碎纸机

 

A1208

网络设备

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存储设备、测试设备、监控设备、安全产品、应用加速器等。

A1209

计算机通用软件

可从市场直接购买而不需专门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等。

A1210

多功能一体机

A1211

投影仪

A13

一般设备

 

A1301

电视机

 

A1302

电冰箱

 

A1303

电话机

A1304

吸尘器

 

A1305

空气调节设备

 

A1306

供水设备

包括供水锅炉、饮水机等。

A1307

电梯

与建设工程配套的电梯除外

A1308

摄影、摄像设备

 

A1309

办公家具

 

A1310

通讯和监测设备

警用项目除外。

A1311

监控设备

警用项目除外。

A1312

发电、变电、配电设备

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及后备电源。

A1313

档案设备

 

A1314

存储设备

包括移动存储器和磁盘阵列。

A1315

会议音视频系统

A2

服务类

A21

会议服务 

A22

银行代理服务

包括国库支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政府性债务等银行代理服务。

A23

公务用车加油

A24

公务用车维修

A25

教育培训

A26

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保安、保洁、园艺绿化等。

2.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清单中的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集中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B类)

B类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委托有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编号

品目名称

备       注

B1

货物类

 

B101

救灾物资

B102

防汛物资

B103

抗旱物资

B104

农用物资和设备

包括农业机械设备等。

B105

储备物资

B106

医疗设备和器械

B107

计划生育设备

B1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B109

警用设备和用品

B110

专用教学设备

B111

广播电视专用设备

A112

文化设备及资料

包括影像、电子影音资料和播放设备等。

B113

文艺设备

B114

体育设备

B115

税务专用物资装备

B116

试验及检验监测设备

B117

检察诉讼设备

B118

法庭内部装备

B119

地震专用仪器设备

B120

水利专用仪器设备

B121

测绘测量专业仪器设备

B122

道路清扫及环卫设备

B123

质检专用仪器设备

B124

港口设备

B125

服装服饰

B126

特种车辆

指事先在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的监测、消防、医疗和电视转播车、环卫车、工程车辆等专业工作的。

B127

环保设施和设备

B128

消防设备

B129

疫苗

包括人疾控疫苗和动物疾控疫苗。

B130

公益性药品及相关耗材

B131

印刷品

包括教材、图书、宣传资料等。

B2

工程类

B201

限额内工程

指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预算在1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建设工程。

B202

装修和修缮工程

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不相关的装修和修缮工程。

B3

服务类

B301

部门或系统专用软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推广、运行维护、网络系统集成

包括信息网络服务。

B302

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保险

包括机动车辆、意外伤害校方责任、森林火灾财产损失、农业、农房及医疗等保险。

B303

文艺活动

包括文艺下乡、文艺演出等。

B304

出版发行

B305

社会中介服务

包括会计、咨询、评估、工程造价、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等。

B306

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服务项目

   (三)采购标准

1.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应当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自行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除外),采购人不得通过自行采购规避公开招标。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类50万元、工程类100万元。达到数额标准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2)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是公开招标的形式之一,实施日常采购时,限额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目录的采购标准以内作适当调整,但不得对采购目录项目进行删减,调整情况需抄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财政厅。

二、相关事宜

(一)公务用车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二)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集中确定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供应商,明确中标产品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采购人应当在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中标范围内,选择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或服务。

(三)采购人应当在年初制定向小型微型企业预留份额的计划,执行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支持,并在年末将向小型微型企业预留份额情况统计后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对进口产品采购实行审核制度。

(五)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要求

1.凡达到招标数额5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包括进口产品的政府采购),均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

2.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代替其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

3.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履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代替履行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职责。

(六)特殊采购

1.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经上级人民政府或同级人民政府认定的;或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经保密部门认定的,不纳入政府采购。

2.中央各部委统一招标确定的采购项目和中央各部委直拨资金的采购项目,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中央驻保单位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在中央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属地政府采购后,可按云南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3.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和省驻州、市的预算单位,原则上应纳入省级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从节约成本、办理便捷的实际出发,纳入属地管理。

                         保山市财政局

                                              201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