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3-031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云财会〔2023〕1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