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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04_A/2015-0923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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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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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三举措着力消除空壳村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为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全面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争取实现两年内消除“空壳村”,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制定联席制度。成立保山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行动推进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消除“空壳村”具体工作。

    二是制定目标任务。计划20152016年 消除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218个,确保两年内全面消除“空壳村”,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制定扶持政策。20152016年市级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以市县区(园区)财政每年以20万元的标准扶持50个“空壳村”,其中:市级补助10万元,县区、园区配套10万元,除配套资金外,县区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全面消除“空壳村”任务按期完成。市级第一批资金250万元已下达,待考核后再行兑现后批资金。

(农业科  陈永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