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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30/2017-113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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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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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四举措”开展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督查

               保山市财政局“四举措”开展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监管,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11月22日至28日,保山市财政局联合市委政策研究室开展了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督查工作。

一是督查方案重细化。两个督查组采用集中汇报、现场查看、资料查阅、个别访谈的方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和贫困乡(村),深入项目实施点实地查看整合项目成效。督查主要涵盖了产业扶贫项目整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等内容,每个县区提供2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具体到贫困村(组)实施的项目。

二是抓住问题刨根源。在“听、查、看”的督查过程中,根据目前各县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际情况,抓住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县区、乡镇、村组干部分析原因找根源,就县区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自主权、加强项目库建设和脱贫出列等工作做了深入的探讨。

三是及时反馈有成效。对每个县区的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就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加强各县区对统筹整合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用好统筹整合这一脱贫攻坚举措,增强地方精准扶贫的资金保障能力。

四是督查成效得巩固。进一步巩固督查成效,将财政涉农统筹整合督查工作纳入扶贫资金督促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建设,坚持统筹整合资金情况月报制度,建立统筹整合资金检查预报制度,健全扶贫资金监管制度,督促县区持续抓好抓实统筹整合工作。(农业科李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