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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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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2016—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总结

施甸县2016—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工作总结

保山市财政局: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到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贫困县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施甸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016年8月20日报请政府领导同意后,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资金整合”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根据中央、省、市的政策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落实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分析,结合施甸县“十三五”规划和《施甸县整县脱贫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施办发〔2015〕96 号)和工作实际,于2016年12月编制完成了《施甸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6月修改完善上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施甸县2016-2017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整合涉农资金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到位。

为使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能顺利开展,我县涉农部门高度重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完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并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积极建立和健全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安排指导全县整合试点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整合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部门职能职责。试点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均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分工,分别牵头具体负责;试点项目资金的申请、拨付、报帐及监督等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

(二)明确政策,资金使用到位。

我县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主要遵循五点原则。一是统筹规划、试点先行的原则。涉农资金整合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系统工作,在工作中要按照“统筹安排、规划引导,重点突破、稳妥推进”的要求,先行开展涉农试点工作,取得效果,积极稳妥地推进资金整合工作。二是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原则。要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资金的积聚优势,按照规划集中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整县脱贫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乡(镇)村实际,因地制宜,优化资金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四是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涉农资金的整合,要按照“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各记其功、加强协作、合理分工、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部门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五是坚持提高涉农资金效益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涉农资金投入方向与支持环节,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完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涉农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建设上,充分发挥效益。

(三)突出平台,积极实施项目整合

根据整县脱贫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需要,以及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我县财政整合试点资金集中重点支持了两类项目建设:一是支持整县脱贫易地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充分听取社情民意,集中资金、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整县脱贫易地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快节能生态农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提升全县农业现代化水平。同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强化项目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保证了整合涉农资金的有效使用。

一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实施整合。依据县委、政府关于《整县脱贫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办法》的要求,坚持“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的思路,召开涉农项目联席会、试点建设现场办公会、新农村建设现场会等形式,使各试点新农村建设得以较好较快推进。

二是以农业主导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平台实施整合。由于我县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低,质量不优,品牌不响,竞争力不强,产品有特色而没有优势,产业有优势而没有形成规模。为了培植壮大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业产业和产品,把各类项目建设统一到优势产业上来。以农业局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为平台,依托蚕桑、茶叶、核桃、烤烟、甘蔗、蔬菜、畜牧等基地建设项目,投入各级涉农专项资金。

三是以整县脱贫、整村推进建设为平台实施整合。选择具有优势农业区域,根据其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科学排序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将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在该区域内进行整合。主要是借助易地搬迁、整族帮扶、财政专项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平台。

四是以扶贫攻坚为重点、易地搬迁建设为平台实施整合。自2015年以来,施甸县抢抓新一轮精准扶贫机遇,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实施整县脱贫的首要任务和重要抓手,作为全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2018年脱贫摘帽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积极抓好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施甸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建了施甸县畅隆旅游开发公司作为融资平台。根据省市易搬迁相关政策,大力整合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金融资金。由县易地办组织各乡镇编制易地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特别是交通、水利、电力、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对易地搬迁点给予政策、资金倾斜。

五是依托布朗族整乡整村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整合。 2015年以来,施甸县紧紧抓住省委书记挂钩施甸县和云南中烟对口帮扶施甸县布朗族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抓实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按照“一环、一区、两带”的空间布局和“向贫困宣战的排头兵、创建精准扶贫试验区、构建社会帮扶示范区、打造少数民族跨越发展模范区”的区域定位,扎实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定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居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素质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提升7大类,木老元乡、摆榔乡布朗族整族帮扶项目规划概算投资113082.49万元,其中: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帮扶60000万元,部门整合31211.09万元,地方投入2104.29万元,信贷资金3000万元,群众自筹21267.11万元。

(四)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充分发挥建设效益。

在资金管理上,出台了《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甸县布朗族整乡整村推进整族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资金拨付流程,试点实行乡级报账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审计、发改、扶贫、财政、住建、国土等职能主管部门,加大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发现违纪违规及违法的,应依法依规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2016年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成效

(一)建立机制,助力易地搬迁。建立了“领导挂帅、单位挂点、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的帮扶机制,最大限度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整县脱贫易地搬迁建设中献计出力、回报群众。整县脱贫易地搬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64892.77万元,其中:整族帮扶捐赠资金29000.00万、易地搬迁专项资金122736.37万元(其中:金融信贷50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156.4万元(其中:地方债券资金6000万元)。

(二)明确目标,助推产业发展。以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才能切合实际的提出不同的产业发展规划,也才能实现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不因建设让农民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

(三)政府主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建立,把建设的主动权、决策权、监督权交给他们,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尤其是筹资投劳上更能激发其建设激情。

(四)规划引领,科学推进。在整县脱贫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推进过程中,只有在抓好超前规划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推进工作开展,按照规划顺序稳步投入,才能使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避免发展中的盲目性、无序性、甚至重复投资等现象。

三、2017年进展情况

(一)认真编制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和贵州召开部份省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保财农〔2016〕215号)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对县情深入摸底调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基础上,分析发展优势和潜力后,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关于“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编制了《施甸县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大力抓好资金整合。2017年规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5717.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091.35万元,省级资金11049.541万元,市级资金111.30万元,市级资金4404.90万元,金融资金投入11243.4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1449.32万元,农户自筹21367.49万元。通过资金整合,一是按照全县脱贫攻坚目标责任,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6个大类109个小项目,全面完成6个贫困乡镇、47个贫困村及全县2929户1145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持及项目建设任务,到2018年实现全部脱贫退出,确保如期进入小康的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快主导产业的发展。从贫困乡、贫困村现有产业基础等实际出发,进一步打造优势特色产业,打牢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基础,巩固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三是能有效加强贫困乡、村、社、户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改善贫困乡、村(社区)、户村容村貌及住房条件等;四是明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机制,有效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脱贫攻坚,进一步强化涉农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资金小、渠道多、整合难。涉农资金项目除交通、水利、国土项目有一定规模外,其他涉农资金多为50万元左右,有的小到几千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试点的意见》(国办法〔2016〕22号)梳理,涉农资金多达十多个部门30多大项上百个小项;并且部分项目资金在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不允许叠加,部分单位领导存在分歧,加大了整合难度。

(二)脱贫攻坚规划正在调规,实现多规整合有瓶颈。目前县(区)扶贫部门的“十三五脱贫规划” 仍在调整期间, 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如何与本县“十三五脱贫规划”有机结合存在难度。

(三)整合体制有待完善。省级文件已明确由扶贫部门牵头,但到县区后涉及部门协调配合有难度,目前只是财政部门在做,部门配合有差距。

(四)项目资金下达仍存在影响。省、市主管部门在下达资金时虽然未下达到具体项目,但都明确下达了绩效目标。如:保财农【2017】36号、云财农【2017】5号文件下达我县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435万元,要求我县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0.96万亩;保财农【2017】47号、云财农【2017】8号文件下达我县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27.29万元,省林业厅、市林业局文件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了具体支出;保财农【2017】58号、云财农【2017】29号文件下达我县2017年农业生产专项资金295.3万元,绩效目标67项之多。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转变观念,抓实整合。树立“大整合、大投入、大变样”的工作理念, 积极发挥跨部门协调职能,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群众自主投入为辅”的原则,着力抓好项目资金整合,进一步落实“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资金整合机制,最好能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新机制,合理配置和使用好资源。

(二)提前准备,超前谋划好整合工作。结合县级扶贫整村推进项目、易地搬迁项目、恢复重建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国土、水利、交通、林业、教育、卫生、文化等项目,科学的确定好工程布点;形成“县级一盘棋、部门一块田、乡镇总实施”的新格局。

(三)严格政策,强化整合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切实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施甸县财政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