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脱贫攻坚2017年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
使
用
方
案
隆阳区财政局 隆阳区扶贫办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一、编制依据2
(一)指导思想2
(二)统筹目标3
(三)基本原则3
二、目标任务5
三、工作措施6
四、整合资金7
五、项目规划10
第一节 基础设施10
第二节 产业发展16
第三节 民生改善20
第四节 公共服务23
第五节 能力建设26
第六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8
六、保障措施31
第一节 组织领导31
第二节 责任措施32
第三节 项目管理33
第四节 资金管理34
隆阳区脱贫攻坚2017年统筹财政涉农资金
整合使用方案
隆阳区位于云南省西部,地处东经98°43′~99°26′、北纬24°46′~25°38′之间,是集边境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于一体的滇西边境连片特殊困难片区县。全区国土面积5011平方公里,境内92%以上是山区,辖18个乡镇(街道),309个村委会(社区),1690个自然村,3182个村民小组。2015年末,全区有92.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0.69万人,占总人口的76.38%。境内有彝、白、傣、傈僳、苗、德昂、满等23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数13.97万人,占总人口的15.09%,其中直过民族2个。全区有贫困乡5个,贫困村52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6.1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精神,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隆阳区委、区政府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要求,突破部门和系统局限,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结合全区实际编制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掌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保障全区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项资源、资金的合理配置,使资金能够按照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合理地配置到最急需资金投入的地方,集中财力办大事,破解资金零碎、分散、重复交叉等问题使有限的资金形成“拳头”,支持脱贫攻坚的重点和关键领域,解决脱贫攻坚任务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以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为路径,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路线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大力实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程,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统筹目标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围绕项目统筹整合目标,鼓励各行业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统筹整合工作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建立“区级统筹、部门负责”的统筹整合机制,项目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由部门、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注重政策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以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自然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户为重点,立足实际,突出优势特色,精准发力。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扶贫、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交通、民宗、民政、政研室、旅游、供销等涉农部门负责统筹整合项目的知组织指导和跟踪问效。
分步实施,脱贫优先。项目优先保证当年退出的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其次满足次年退出的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同时兼顾有贫困村、贫困户的乡镇、村。
二、目标任务
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制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以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产业培育,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个增收项目。
按照隆阳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脱贫进程计划,紧紧围绕贫困群众脱贫目标推进扶贫开发,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新农村,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农村交通、办学条件、医疗卫生计生条件、文化体育活动条件、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改善和提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现2017年1个贫困乡镇1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110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到2018年底实现全区5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568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出列,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三、工作措施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分管扶贫的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政研室、监察、财政、发改、扶贫、工科信、教育、民宗、民政、金融办、人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水务、农业、林业、文体、卫计、环保、统计、审计、旅游发展、移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推进,按时上报试点工作材料,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区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四、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17年隆阳区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449202.3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5857.09万元,金融资金投入374869.3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090万元,农户自筹5385.9万元。
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65857.09万元,具体情况为:中央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7969.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974.81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736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98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55.15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65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328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329.6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18.12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3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7437.16万元,其他60.5万元。省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729.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49.8万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99万元,水利专项资金34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63.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443.2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30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990万元,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部分)40万元,其他289.3万元。市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22.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92.5万元,州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59.4万元,以工代赈配套资金11万元。区级确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635万元,其中:整乡推进提升项目400万元,扶贫基金50万元,债券资金8000万元,村级活动场项目资53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650万元。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可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纳入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发改、扶贫、国土、林业、旅游、民宗、农业、水务、住建、环保、交通、民政、供销、教育、卫生计生、文广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15乡镇,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乡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乡、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相关资金下达到区级后,区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按照《隆阳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项目主管部门下达项目事业计划,由各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中央、省、市主管部门和中共隆阳区委、区人民政府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事业计划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项目规划
本方案项目规划总投资449202.37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5857.09万元,金融资金投入374869.3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090万元,农户自筹5385.9万元。
第一节 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方案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178189.8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5358.58万元,金融资金投入131601.25万元,农户自筹1230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乡级公路建设38公里,计划总投资250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400.4万元,省级资金投入210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村级公路建设82公里,计划总投资5380.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4588.53万元,省级资金投入792.2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贫困村村组道路项目284个,新建村组道路850.977
公里,计划总投资49745.02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4061.3万元,金融资金投入45683.72万元。实施贫困村路道桥、涵管项目24个,划总投资1482.43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34.267万元,金融资金投入1348.167万元。实施贫困村村间道路项目138个,计划总投资11358.454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71.537万元,金融资金投入10286.917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5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责任单位为区交通局、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道路建设项目1个,新建村内道路10.75公里,计划总投资392.1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92.1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渡乡打坪村、瓦房乡瓦房村、瓦房乡白龙井村、水寨乡棕元村、水寨乡海棠洼村,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建道路36.19公里,计划总投资13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830万元,区级资金投入53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渡乡土官村、杨柳乡一碗水村、汉庄镇金竹田村、丙麻乡新南村、西邑乡真峰村等39个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其他项目433个,计划总投资6522.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3700.07万元,省级资金投入2732.54万元,市级资金投入60万元,农户自筹3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新建田间道路8.8公里,计划总投资35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5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干田村、马湾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瓦房乡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个,新建田间道路9.6公里,计划总投资38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8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房乡,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瓦房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主干道亮化、绿化、硬化4.2公里,计划总投资208.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8.2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干田村、马湾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6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马田村;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整乡推进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10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03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西邑乡、丙麻乡;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整乡推进补差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整乡推进差额补助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6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西邑乡、丙麻乡;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直过民族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潞江镇香树;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潞江镇人民政府。
实施2016年脱贫退出贫困乡先建后补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2379.7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379.71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马乡、水寨乡。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区级美丽宜居乡村试点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区级资金投入300万元,农户自筹12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政研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小浪坝村委会阿旺寨自然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3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小浪坝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新建渠道12公里,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6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干田村、马湾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瓦房乡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个,新建渠道19.2公里,计划总投资9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96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房乡,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瓦房乡人民政府。
实施瓦房乡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个,新建蓄水池1口,计划总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房乡,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瓦房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改造农田1000亩,计划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5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干田村、马湾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渠道防渗建设项目38个,实施渠道防渗67.42公里,计划总投资3920.5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920.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金鸡乡甫家村、板桥镇官坡村、蒲缥镇双桥村、芒宽乡打郎村、水寨乡新路村、瓦渡乡打坪村、瓦窑镇下麦庄、杨柳乡鱼和村、杨柳乡马湾村、瓦马乡下拉堡村、瓦窑镇小浪坝村、瓦窑镇祝家、瓦房乡党东村、瓦房乡徐掌村等38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80个,新建饮水管道1038.61公里,计划总投资4473.1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4473.1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法水村、潞江镇江东村、西邑乡窝角村、瓦渡乡荒田村、瓦渡乡土官村、蒲缥镇大田村、辛街乡小田坝村等80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隆阳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项目1个,建设规模1.49万亩,计划总投资9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辛街乡汪宣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辛街乡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个,建设规模3.89公里,计划总投资140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4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永盛街道杨官村、羊邑村2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永盛街道办事处。
实施隆阳区高效节水项目10个,建设规模2.92万亩,计划总投资1810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81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芒宽乡吾来村、板桥镇西河村、潞江镇张贡村、杨柳乡鱼塘村、蒲缥镇岭岗寨村、丙麻乡丙麻村等10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小塘坝建设项目18个,建设小塘坝30座,计划总投资2820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282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西邑乡铺门前村、西邑乡赵寨村、丙麻乡河西村、水寨乡海棠村、水寨乡水沟村、瓦窑镇下河湾村等18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提灌站建设项目19个,新建提灌站26座,计划总投资1965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96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辛街乡汪宣村、西邑乡熊洞村、丙麻乡奎阁村、水寨乡摆菜村、瓦房乡麦庄村等19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7个,建设规模2.6万亩,计划总投资976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976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辛街乡邹里村、蒲缥镇双河村、潞江镇澡塘村等7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汉庄镇汉庄村、河图镇田坝村、芒宽乡芒宽村、杨柳乡罗明村、板桥镇郎义村、汉庄镇大堡子村、西邑乡下坝村、辛街乡新街社区等28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项目216个,新建水厂、取水池、及配水管道等,计划总投资5717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蒲缥镇、瓦房乡、瓦窑镇、西邑乡吴、、杨柳乡等17个乡镇(街道)饮水困难行政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隆阳区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128个,新建取水池、塘坝、调节池及配套管网等,计划总投资17112.44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4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责任单位为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6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6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63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金鸡乡甫家村、杨柳乡马田村、瓦房乡瓦房村、辛街乡汪宣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电商扶贫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7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为区供销社。
第二节 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123699.5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713.815万元,金融资金投入116640.00万元,农户自筹2345.7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杨柳乡河湾村芒果种植项目1个,种植芒果2500亩,计划总投资12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2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河湾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水稻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创建项目1个,种植水稻1000亩,计划总投资2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农户自筹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油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1个,种植油菜1000亩,计划总投资2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农户自筹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粮油作物新品种筛选攻关项目1个,种植新品种粮油作物30亩,计划总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7万元,农户自筹3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玉米高产创建项目1个,种植玉米2140亩,计划总投资5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40万元,农户自筹1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5万元,农户自筹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1个,种植水稻1000亩,计划总投资2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农户自筹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1个,种植马铃薯2100亩,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0万元,农户自筹3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间套种2500亩,计划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40万元,农户自筹4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现代种业25亩,计划总投资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3万元,农户自筹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蔬菜产业强县建设项目1个,种植蔬菜10000亩,计划总投资3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10万元,农户自筹6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保山蔬菜综合试验站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现代农业咖啡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1个,种植咖啡1000亩,计划总投资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咖啡标准化生态园建设项目1个,种植咖啡400亩,计划总投资4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40万元,农户自筹7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马小龙井村蚕桑种植项目1个,种植蚕桑500亩,计划总投资148.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62.2万元,农户自筹86.6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马乡小龙井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马乡人民政府。
实施芒宽乡大门坎村柑橘种植项目1个,种植柑橘700亩,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5万元,农户自筹3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芒宽乡大门坎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芒宽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干田村芒果种植项目1个,种植芒果615亩,计划总投资6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0.75万元,农户自筹30.75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干田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岩头村芒果种植项目1个,种植芒果380亩,计划总投资3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9万元,农户自筹19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横山村林下中药材党参种植项目1个,种植党参500亩,计划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40万元,农户自筹40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横山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横山村林下中药材半夏种植项目1个,种植半夏500亩,计划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75万元,农户自筹75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横山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小浪坝村中草药金铁锁种植项目1个,种植金铁锁500亩,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5万元,农户自筹25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小浪坝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祝家村黑木耳种植项目1个,种植黑木耳234亩,计划总投资432.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17万元,农户自筹315.9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祝家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房乡2017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个,种植树头菜500亩,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5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房乡,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瓦房乡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小浪坝肉牛养殖项目1个,养殖头牛246头,计划总投资98.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98.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小浪坝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西邑乡方平合作社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3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西邑乡,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西邑乡人民政府。
实施丙麻乡生态鸡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0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丙麻乡,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丙麻乡人民政府。
实施芒宽乡犇腾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9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97.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芒宽乡,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芒宽乡人民政府。
实施芒宽乡吾来村小永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90.4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90.4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芒宽乡吾来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芒宽乡人民政府。
实施芒宽乡西亚社区生猪养殖小区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61.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61.7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芒宽乡西亚社区,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芒宽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河湾生猪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9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9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河湾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丙麻乡河西、新南村产业发展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丙麻乡河西、新南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丙麻乡人民政府。
实施水寨乡新路村产业发展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13.9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4.645万元,农户自筹79.34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水寨乡新路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水寨乡人民政府。
实施辛街乡龙洞村产业发展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7.28万元,农户自筹110.2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辛街乡龙洞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辛街乡人民政府。
实施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9.3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53万元,农户自筹56.33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草地畜牧业生产发展与生鲜乳及饲料安全监管-牛羊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5.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50万元,农户自筹55.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2017年肥猪外调基地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45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2017年草原畜牧发展方式转变建设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4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薇甘菊预警监测与防控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隆阳区试验站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40万元,农户自筹4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5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86万元,农户自筹3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6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5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蒲缥镇菖蒲塘村能繁母猪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3.54万元,农户自筹83.46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蒲缥镇菖蒲塘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蒲缥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渡乡三坪村能繁母猪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2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6.84万元,农户自筹95.16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渡乡三坪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渡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干田村能繁母牛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65.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90.48万元,农户自筹174.87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干田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杨柳乡岩头村能繁母牛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6.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2.48万元,农户自筹24.12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小浪坝村种母牛养殖示范基地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81.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36万元,农户自筹145.5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小浪坝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瓦窑镇祝家村肉牛养殖小区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454.0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08.08万元,农户自筹345.95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镇祝家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瓦窑镇人民政府。
实施金鸡乡肉鸽养殖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50万元,农户自筹300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金鸡乡甫家村、金鸡乡黄毛村,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金鸡乡人民政府。
实施丙麻乡老南村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1个,养殖肉牛15头,计划总投资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3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丙麻乡老南村,责任单位为区供销社、丙麻乡人民政府。
实施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发展项目8个,主游道建设10.5公里及绿化带、配套电力电信系统建设,计划总投资31101.25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实施村庄边界道路项目1个,道路32.5公里,宽6米+5米绿化带;配套电力电信系统,计划总投资33500万元。实施万亩观光农业园园区引水干渠项目1个,新建φ600mm引水管道16公里,计划总投资405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实施万亩观光农业园治理排灌河道工程项目1个,治理排灌河道15公里及两侧绿化,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实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设施高效栽培示范区项目1个,建设设施蔬菜、草莓、花卉等高效栽培区级配套设施设备,规划占地面积112亩。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生态观光高效节水项目1个,新建输水管道、配水干管、支管及滴灌管等,计划总投资3240万元。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土地流转和道路建设土地征收970亩,计划总投资31908.7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金鸡乡育德村、黄毛村、郑官村等、河图街道青阳村、田坝村、魏家村等万亩观光农业园园区内,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贫困地区新城农场片区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1个,新建三级提灌站、道路硬化、机耕路输水管道、砼蓄水池等,计划总投资664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新城农场,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新城农场。
实施2017年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投放贷款5200户,贴息资金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5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板桥镇官坡社区2017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梅花鹿)1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官坡社区,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板桥镇人民政府。
第三节 民生改善
按照区委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安排,发改局、住建局联合国土和各乡镇开展对40个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选址定点,选址定点严格按照尽量靠近城镇、园区、中心村及交通干线,方便生产生活,主动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防洪通道等原则,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和技术单位的指导意见。以产村融合、风貌控制、民居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面为重点,积极开展各安置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严格遵循“新房新村、生态文化、宜居宜业”的要求,提高乡村规划编制和民居设计方案水平,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同时,紧紧围绕搬迁群众脱贫目标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新农村,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方案民生改善项目规划总投资17417.8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517.6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090.00万元,农户自筹1810.20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34个,计划总投资
582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119.2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090万元,农户自筹618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潞江镇赧亢村、蒲缥镇桤木林村、瓦马乡河东村、瓦窑镇大寨村、西邑乡红土村等34个村,责任单位为区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隆阳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1个,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378户1665人,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830元/人,计划总投资138.2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38.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马乡上拉堡村、瓦窑镇大寨村、西邑乡红土村、潞江镇赧亢村、瓦房乡干塘村等14个村,责任单位为区易地搬迁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修缮加固277户,计划总投资548.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74.2万元,农户自筹274.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蒲缥镇菖蒲塘村、杨柳乡岩头村、杨柳乡干田村、辛街乡阿今村,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拆除重建306户,计划总投资275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836万元,农户自筹918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岩头村、杨柳乡干田村、芒宽乡大门坎村、辛街乡阿今村,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2017年危房改造7020户,计划总投资70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702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政研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丙麻乡上庙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5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58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丙麻乡上庙、新南、老南等村,责任单位为区发改局、丙麻乡人民政府。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2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房乡水沟洼、四棵树村,责任单位为区民宗局、瓦房乡人民政府。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杨柳乡马湾村,责任单位为区民宗局、杨柳乡人民政府。
实施直过民族示范村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丙麻乡老南村,责任单位为区民宗局、丙麻乡人民政府。
实施民族特色村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潞江镇芒颜村,责任单位为区民宗局、潞江镇人民政府。
实施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5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窑、杨柳、潞江、兰城等,责任单位为区民宗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四节 公共服务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学前教育发展、促进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贫困乡村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贫困乡村学校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个方面改善教育条件。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改善机构设置、服务功能、人员素质、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群众满意的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方案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62956.19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53.1万元,金融资金投入62003.09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乡镇幼儿园、小学项目24个,新建幼儿园23所、小学1所,新建教学楼、活动房及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计划总投资2424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板桥村,金鸡乡金鸡村,西邑乡下坝村,瓦渡乡安和村,瓦马乡下拉堡村等,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贫困村校安工程建设项目4个,改建学生宿舍、围墙、护坡挡墙、大门等,计划总投资1541.08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水寨乡新路村,瓦窑镇小浪坝村,西邑乡罗汉村,杨柳乡干田村,责任单位为区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09个,每个行政村新建村级卫生室一幢,计划总投资7650.034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金鸡乡、丙麻乡、瓦房乡等20个乡镇(街道),责任单位为区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贫困乡、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74个,新建或改建文化活动室及广场,计划总投资28572.023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金鸡乡、丙麻乡等21个乡镇(街道)和3个农场,责任单位为区文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
实施自然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499.1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499.1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辛街乡阿今村、瓦渡乡三坪村、瓦马乡小水井村、蒲缥镇菖蒲塘村、芒宽乡大门坎村、杨柳乡岩头村、杨柳乡干田村,责任单位为区文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村级活动场所3个,计划总投资19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99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马乡小水井村、蒲缥镇菖蒲塘村、芒宽乡大门坎村,责任单位为区文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2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40万元,县级资金投入115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瓦马乡小龙井、板桥镇官坡社区、丙麻乡白玉村等9个村,责任单位为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节 能力建设
以隆阳区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根本,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以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急需农村人才为根本,以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农广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扶贫对象开展种养殖、驾驶、民族传统工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业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方案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总投资250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50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00人,计划总投资2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5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扶贫办、培训学校。
第六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关于生态公益林保护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认真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努力将贫困地区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地区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完善非天保工程区天然林保护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方案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项目规划总投资66689.04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64万元,金融资金投入64625.04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3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1200万元,县级资金投入112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水寨乡,责任单位为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寨乡人民政府。
实施坝区农村生态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中心城区绿化1个,新建城区零星地块绿化带,计划总投资9981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永昌街道、兰城街道、九隆街道、青华街道城区范围内,责任单位为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实施坝区农村生态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村庄绿化1个,新建坝区农村村庄绿化,计划总投资14832.899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辛街乡、板桥镇、汉庄镇、河图街道、金鸡乡、瓦窑镇、西邑乡,责任单位为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坝区农村生态环境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公厕建设项目753个,新建农村行政村、自然村公厕,计划总投资14461.136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板桥村、唐家村、罗寨村、双脉村、卧佛村、马王村、妻贤村、郭里村、官坡村、清水村、小永村,金鸡乡金鸡村,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实施乡村改炤建设项目1个,乡村改灶37500户,计划总投资1125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金鸡乡、河图镇、辛街乡、汉庄镇、青华街道、板桥镇等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乡镇改圈建设项目1个,改圈2万户30万平方米,每户配套1个化粪池,共20000立方米,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汉庄镇、辛街乡等,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青华湖西湖水体治理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青华街道青华海区域,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青华街道。
实施贫困乡镇“一水两污”建设项目82个,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等,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为金融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板桥镇、辛街乡、西邑乡、丙麻乡、水寨乡、瓦渡乡、瓦房乡、蒲缥镇、杨柳乡、潞江镇等14个乡镇,责任单位为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低效林改造项目1个,改造低效林10000亩,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投入10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森林抚育项目1个,抚育森林40000亩,计划总投资40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355.86万元,省级资金投入48.04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1个,造林8400亩,计划总投资24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32.8万元,县级资金投入15.3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实施地点为全区各乡镇,责任单位为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分管扶贫的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政研室、监察、财政、发改、扶贫、工科信、教育、民宗、民政、金融办、人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水务、农业、林业、文体、卫计、环保、统计、审计、旅游发展、移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做好科学部署、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节 明确职责分工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按照《隆阳区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下一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第三节 建立协调机制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节 强化项目管理
要求各项目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规范程序进行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批准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等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需报请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节 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根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用途特点和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管理。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各涉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节 推行公开公示制度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政策文件、管理制度、项目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节 严格监督评价
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为隆阳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重点内容,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整改。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对项目成效好、实施进度快的乡镇(街道),优先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云南省隆阳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2. 云南省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
3. 云南省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
贫攻坚项目表——按项目类别;
4. 云南省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
贫攻坚项目表——按资金使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