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办发〔2018〕5号),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派出第三巡察组,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4日,对市财政局(含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开展巡察。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市财政局(含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举报电话:17708756577,电子邮箱:bsswd3xcz@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13号邮政信箱
驻 地: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柏瑞酒店207号、302号房间。
办公地点: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715室。
特此公告
中共保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