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1-02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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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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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及时下达“特殊”教育直达资金4.64亿元力保全市教育事业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好特殊时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让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山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及时下达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及中央资金(参照直达)4.64亿元,并随文分解下达了2021年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预算计划,包括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等,其中:下达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1.35亿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0.08亿元,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0.05亿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0.53亿元,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生活补助0.02亿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53亿元,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0.16亿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综合奖补资金0.04亿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0.22亿元,中等职业学生资助补助0.32亿元,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0.24亿元、高职生均拨款奖补0.1亿元。

本次下达的4.64亿元“特殊”教育资金直达基层学校,确保了全市960余所学校的运转及防疫工作的开展,惠及学生34万余人,至少1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540名特岗教师享受补贴,补齐了6所职业教育学校短板,实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教育提质增效,有效助推了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特殊”教育资金的特殊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保山市财政将按照资金预算分解计划配套应承担的资金,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到位,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