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5-3-/2021-05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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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相关要求,保护区域河湖库生态环境,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保山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联系部门职责,在筹资金、建机制、重巡查方面促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部门职责,积极落实河长制经费。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将河长制经费落实作为部门预算的重点项目,每年安排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2018年以来预算安排河长制经费共计1400万元。

   二是压实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定期巡河机制。

   三是增强制度执行力,做好河长参谋助手。重在制度执行,定期开展河(库)巡查。市财政局20215月份对责任范围隆阳区明子山水库、大海坝水库、小海坝水库、红岩水库开展了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非法捕捞、污染隐患等问题9个,部分问题现场督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