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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5-3-/2021-07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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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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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奖章颁发仪式

6月24日,市财政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相关通知要求,同时作为局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内容之一,在老干党支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奖章颁发仪式。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余明出席仪式。纪念奖章颁发仪式与老干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并举行,全体退休党员同志参加了会议;部分班子成员、机关党总支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分两段召开。首先召开老干支部组织生活会。老干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相关篇目,并作交流发言。支部书记带头,全体与会党员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并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进行了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测试。随后举行的纪念奖章颁发仪式由党组成员、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李继才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余明为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奖章的老党员代表颁发纪念章并讲话;仪式结束后,为6月、7月入党的12名同志集体过“政治生日”,颁发“政治生日”纪念卡。

讲话指出,为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好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党中央对老党员的关怀关爱和肯定,是对老党员长期为党工作、辛勤付出的褒奖。对获奖老党员来讲是一份永远的荣耀,一份光荣。希望各位老党员珍惜荣誉、砥砺奋进,继续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引领者,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示范者,引导带动身边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学习进步,传承精神,接续奋斗,为实现“十四五”规划远景目标,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奉献力量。

获表彰党员代表表示,在建党100周年之际获得这枚沉甸甸的纪念奖章,内心非常激动,这枚纪念奖章,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责任,将在以后的生活中,始终做到听党话、跟党走,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离岗不离党,继续为党的事业奉献余热。

会后,李余明同志为身体不便,无法到现场参加仪式的老党员,上门送去了这枚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章。